⒈ 常规赋税。
引宋 陈亮 《书林勋<本政书>后》:“顾其间将使隶农耕良农之田,纳租视其俗之故,经赋出於良农,而隶农出军赋,疑非隶农所利。”宋 叶适 《著作正字二刘公墓志铭》:“福 之支邑,月责羡钱而无经赋,正字尽罢之,后请缓输数月,帅为併宽旁县。”《元典章·户部九·劝农》:“农桑国家经赋之源,生民衣食之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