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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公安局武侯区分局思想政治工作规范

成都市公安局武侯区分局思想政治工作规范



第一篇:成都市公安局武侯区分局思想政治工作规范

成都市公安局武侯区分局思想政治工作

第一章 思想政治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公安思想政治工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以“立警为公,执法为民”为核心,紧紧围绕队伍正规化建设的中心工作和总体任务,通过政治上培养民警,思想上引导民警,工作上激励民警,生活上帮助民警,强化分局全体民警的大局意识,政治意识,忧患意识,群众意识和法治意识,为各项公安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思想和组织保障.二,工作原则

一是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要在认真调查研究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具体情况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做到察实情,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和主观主义的做法.二是“以人为本”.把民警作为我们工作的核心,作为队伍建设的主人.着眼于民警思想觉悟的提高,岗位专业技能的增强和主观能动性的发挥,把实现民警的全面发展,展现民警的自身价值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三是思想政治工作与业务工作相结合.将思想政治工作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使二者互相促进,共同提高.四是继承传统与开拓创新相结合.在继承和发扬思想政治工作优良传统的同时,要紧密结合在新形势下公安工作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不断探索思想政治工作的新方式,新内容和新途径,做到与时俱进.五是注重解决实际问题.不仅要解决民警的思想问题,还要积极解决民警工作,生活,健康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坚决维护民警正当执法权益,把从优待警落到实处.第二章 思想政治工作的主要内容及途径

思想政治工作的内容主要有政治理论学习,思想政治教育,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三部分.一,政治理论学习

建立健全学习制度,按照统一制定的政治理论学习计划作出具体安排,保证学习内容落到实处.一是健全完善支部集中学习制度.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专题讲座与交流讨论相结合的方法,建立学习预告,学习通报,学习记录,专题发言,学习检查等制度,每年集中学习不少于10天.二是坚持每周五下午政治学习制度.各支部要保证学习时间,制定好学习计划,安排好学习内容,搞活学习形式,提高学习效果.三是落实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每年党委中心组学习的时间不少于10天,每一个党委委员都有一篇以上的学习调研文章.二,思想政治教育

第一,理想信念教育.用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民警,深入开展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重要方针政策教育.用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指导民警的思想认识和各项工作.从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入手,引导民警正确对待权力,地位和自身利益,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通过开展“忠诚”和“警魂”教育,重温“入党誓词”和“入警誓词”,使广大民警树立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理想信念.第二,职业情操教育.以“执法为民”教育为核心,培养民警的职业道德,职业纪律,职业责任和职业形象意识.认真贯彻落实《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规范》,广泛开展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教育.严格执行 “五条禁令”等一系列规章制度,整肃警容风纪,培养良好的纪律作风.深入贯彻《人民警察法》,认清公安机关的性质和任务,明确肩负三大政治和社会责任,牢记使命,恪尽职守.深入贯彻《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广泛开展警察礼仪教育,使民警在从警动机,形象仪表,工作态度等基本品质方面,确立正确的从业标准和价值取向,树立良好的职业形象.第三,勤政廉政教育.坚持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从源头上防范违法违纪案件发生.既要用先进典型的先进事迹鼓舞民警,感动民警,又要用腐败分子的反面事例来警示民警,教育民

警,使民警反思,引导民警正确对待权力,地位和金钱,增强防腐拒变的能力.三,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

第一,健全机制,落实措施.一是推行队伍状况定期分析机制.及时和全面地掌握民警的思想,工作等情况,特别是针对不良苗头,迅速采取有力措施,防范于未然.二是健全谈话谈心机制,做到民警岗位调整,入党日,取得荣誉,提拔任用,遭受委屈,受到处分,情绪波动行为反常,家庭变故“八必谈”,体现对民警的关爱和尊重.三是建立民警心理健康调适机制.通过接受民警心理需求电话咨询求助,邀请专家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等活动,及时消除民警的严重心理问题,引导民警注重心理健康.四是充分依托上级维权组织建立完善维权机制,积极维护民警正当的执法权益,严肃处理侵害民警正当执法权益的行为.第二,加强警营文化建设.一是建立文学创作,书画摄影,文娱体育等兴趣活动小组,并开展有品位,高质量的文学,艺术,体育等活动.二是发挥公安宣传工作的专业优势和重要阵地作用,及时报道公安动态,加强对外联络,大力宣传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中的先进典型事迹,不断优化警察形象.三是加强警察文化设施建设.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图书室,荣誉室等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在营区和办公室内悬挂富有警营文化特征的书画摄影作品,美化工作环境,增添文化气息.第三,发挥群团组织作用.通过进一步加强群团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各项制度,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于党,团,工,青,妇等各项组织活动之中.在每年“三八”,“五一”,“五四”,“七一”“十一”等重大纪念日期间,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坚持抓党建带团建,加强对优秀团员的培养入党工作,做好青年民警的思想政治工作.第三章 思想政治工作制度

一,会议制度.分局每年要召开一次政治工作会议,传达上级思想政治工作指示精神,总结和安排部署分局年度思想政治工作任务;每半年召开一次民警队伍状况分析会,并对各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进行评析,有针对性地研究思想政治教育的重点;每月召开一次政工干部例会,通报思想政治工作情况,分析民警违纪苗头.二,报告,通报制度.民警和领导干部个人及家庭的重大事项,必须按规定逐级向本单位如实报告,自觉接受单位和干部,群众的监督.各科所队每月要按目标要求向政治处报送思想政治工作信息.对工作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和英雄模范事迹以及民警违法违纪问题要及时总结上报.分局每季度对各单位报送的政工信息情况予以通报.三,调查研究制度.分局领导和政工干部要经常深入一线,开展思想政治工作调查研究,详细掌握民警思想的第一手资料,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并撰写针对性,操作性,指导性强的研究文章.四,关怀和解困制度.落实民警困难情况定期收集上报制度,认真执行分局制定的《民警慰问探望和救助制度》,《民警体检制度》,《民警请,休假及其待遇的规定》等,帮助民警解决生活和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五,资料建设制度.要切实抓好思想政治工作资料(含文字,图片,音像等)的收集,积累,归挡和管理工作.各单位通过《学习记录簿》,《会议记录簿》以及其它涉及对内外宣传,党建和工青妇工作,民警受奖及违纪等情况的记载,建立完整的思想政治工作台帐.六,考核评比制度.年终结合目标管理,对照分局制定的《目标绩效考核办法》,从思想政治教育,班子建设,从优待警等13个方面对各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进行考核.七,工作责任制.建立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制.分局长负总责,政委为第一责任人,政治处主任负领导责任,政治教导员(分管政工的领导)负直接责任.要把工作成效作为考核领导班子,政工干部的一个重要依据.对思想政治工作软弱无力,问题较多的单位,要追究主要领导和直接领导的责任.第四章 政工领导的职责

一,分局政委的职责

1,依据上级公安机关思想政治工作的指示,决定和通知精神,指导分局政工部门拟定切实可行的具体贯彻落实方案,保证基层思想政治工作沿着正确轨道前进.2,精心策划,严密组织,高标准地组织好年度思想政治工作各项会议,推进各级思想政治工作上台阶.3,有计划地带领政工部门的干部深入基层检查指导思想政治工作的开展情况,针对普遍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解决办法,努力探索适应民警思想特点的方式方法,促进思想政治工作健康发展.4,定期听取基层单位思想政治工作情况及民警队伍思想现状汇报,准确把握思想政治工作总体形势和重点单位,重点人员基本情况,掌握思想政治工作主动权.5,抓好政工部门和政工干部队伍建设,抓好思想政治工作的培训,考核,回答,解决有关思想政治工作的疑难问题和实际困难,不断提高思想政治工作水平.6,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使全体党员民警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权力观,政绩观,增强拒腐防变能力.二,分局政治处主任的职责

1,负责分局党委有关思想政治工作决议的贯彻落实,全面掌握基层情况,深入分析研究,提出建设性意见,及时向分局党委汇报,积极主动当好参谋.2,研究制定政治理论学习计划和思想政治教育实施意见,做好检查,考核,评比工作,确保学习任务和教育任务的圆满完成.3,按照思想政治工作的制度要求,统筹安排工作,组织对干部的管理考察,保证各项工作内容落到实处.4,坚持文化育警,组织民警经常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活动,寓教于文,寓教于乐.5,负责抓好思想政治工作情况的汇总和上报工作.6,抓好宣传工作,及时报道分局各项公安工作取得的成果,树立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的良好形象.三,科所队政治教导员和分管政工领导的职责

1,严格政治理论学习制度,组织民警认真开展理论学习,搞好座谈讨论,定期检查学习笔记和学习心得体会.2,搞好民警思想状况分析,开展经常性的谈心活动,做好后进民警的思想转化工作.3,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注意抓好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防止违法违纪行为发生.4,适时组织开展各种活动,丰富民警的文化生活.5,帮助民警解决工作,学习,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努力解除民警的后顾之忧.6,负责本部门思想政治工作计划的制定,提交党支部讨论.7,重视完善思想政治工作资料,做好有关工作和活动的记录.第一部分 思想政治工作

第二篇:成都市公安局武侯区分局

第九部分警务保障

成都市公安局武侯区分局

办公设备及用品管理规定

为提高分局机关办公效率,加速机关办公现代化进程,加强办公设备、用品的管理,建立健全办公设备、用品的购买、申领、发放、使用制度,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办公设备、用品的范畴

办公设备、用品主要含计算机、复印机、电话机、传真机、碎纸机、照像摄影器材、录放音设备、电视机、投影机、空调、文件(保险)柜、除湿干燥机、办公桌椅、照明器材、电源设备及各类办公文具、纸张、表格、电池等。

二、办公设备及用品的申领

机关各单位所需办公设备及用品的申领,需统一填写《办公设备申领单》,标明所需用品的规格、数量、质量标准及用途,由单位主管领导审查并签注意见后报装备财务科,装备财务科根据各单位所填报办公设备及用品的数量、规格和要求,及时统一进行购买和发放。

三、办公设备及用品的购买

办公设备及用品的购买,由装备财务科按成都市政府机关集团购买及上级机关的规定统一定点办理,且实行定期财务统一结算制。负责采购的人员必须对办公设备及用品的质量、性能、价格进行反复比

第三篇:成都市公安局武侯区分局

第九部分警务保障

成都市公安局武侯区分局

办公设备及用品管理规定

为提高分局机关办公效率,加速机关办公现代化进程,加强办公设备、用品的管理,建立健全办公设备、用品的购买、申领、发放、使用制度,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办公设备、用品的范畴

办公设备、用品主要含计算机、复印机、电话机、传真机、碎纸机、照像摄影器材、录放音设备、电视机、投影机、空调、文件(保险)柜、除湿干燥机、办公桌椅、照明器材、电源设备及各类办公文具、纸张、表格、电池等。

二、办公设备及用品的申领

机关各单位所需办公设备及用品的申领,需统一填写《办公设备申领单》,标明所需用品的规格、数量、质量标准及用途,由单位主管领导审查并签注意见后报装备财务科,装备财务科根据各单位所填报办公设备及用品的数量、规格和要求,及时统一进行购买和发放。

三、办公设备及用品的购买

办公设备及用品的购买,由装备财务科按成都市政府机关集团购买及上级机关的规定统一定点办理,且实行定期财务统一结算制。负责采购的人员必须对办公设备及用品的质量、性能、价格进行反复比

第九部分警务保障 较,选购其质量好、性能可靠、价格合理的办公设备及用品,严禁购买伪劣产品、“三无”产品;特殊设备及用品的购买,需另选商家的,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结账金额超过300元的一律采用支票转账。不按此规定执行的,一律不予报销。

四、办公设备、用品的出入库登记

办公设备及用品购回后,由装备财务科专人统一管理,并认真做好所购物品的清点、审核、登记、入库以及票据的签收工作,做到账物相符。

五、办公设备及用品的发放、回收和报废

办公设备及用品的发放,严格按照各单位《办公用品申领单》的数量、质量进行,并将领物日期、领物类别、领物数量、领物人登记清楚,严禁超量、超规格、超范围发放。对已丧失使用功能或已达一定使用年限的设备,由装备财务科组织专人进行技术鉴定,按程序回收或作报废处理。

六、本规定内容由装备财务科负责解释。

第四篇:成都市公安局武侯区分局

第三部分内务管理

成都市公安局武侯区分局

科 所 队 学习会 议 制 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科所队内部管理机制,切实减少会议,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各科所队实行每日早会制度,时间一般不得超过15分钟。主要是传达上级会议精神,讲评布置工作,对民警进行考勤点名。

第三条 各科所队实行每周一次全体民警政治或业务学习制度,集中学习时间不得少于3小时。主要是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时事政治和法律、法规、公安业务知识及上级的文件。

第四条 各科所队党支部要严格支委会、党小组会、支部大会等“三会”和民主生活会制度。

1、支委会由支部书记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集支委成员召开。主要是研究本单位需要支部决定的重大事项。

2、党小组会由各支部党小组长每一个月组织党员民警召开一次。主要是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时事政治,研究落实上级党组织有关要求,开展组织生活;对党员发展和转正提出意见。

3、支部大会由支委会根据上级要求和工作需要,每两个月召开一次。主要是组织全体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要文件,讨论决定党员发展和转正。

4、支部民主生活会,由支部每半年组织召开一次。主要是全体支委成员结合自身思想、工作、学习、作风、廉政情况,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查找存在的不足和问题,研究解决的办法和措施。

第五条 各科所队每季度召开一次民警思想状况分析会。主要是分析队伍建设情况和民警的思想、工作、纪律、作风、廉政等情况,并针对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措施。

第六条 各科所队每年年底或年初召开一次全体民警大会,由领导总结、报告全年工作,表彰奖励先进,布置下年工作。

第七条 根据队伍建设的需要和上级的要求开展的专题教育中,各单位要按照有关文件安排及时召开会议,集中学习有关文件资料,传达贯彻上级精神,组织进行相关讨论。

第八条 各科所队要建立会议记录制度,分门别类地做好各种会议记录,详细记载会议的时间、地点、参会人员、会议内容等情况,以备查验。

第九条 全体民警要积极参加有关会议和政治、业务学习,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和缺席,期间要遵守纪律,认真听讲,做好笔记。因公、因病等不能参加会议的,会议主持人应在会后将会议内容和要求向缺席民警传达。

第十条 各科所队除以上规定会议外,不得超范围组织会议,不得随意超时开会。除上级要求立即传达到民警的,一般不得加班或晚上开会。

第十一条 政治处、纪检组和警务督察队要加强对各科所队会议

情况的检查督促,发现不按规定开会的要及时纠正,发现三次的要通报批评。

第十二条 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施行。

第五篇:成都市公安局武侯区分局纪检组信息公开分类规范

成都市公安局武侯区分局纪检组信息公开分类规范

一、补充公开内容规范 一)、监督投诉

1、监督投诉渠道

1)、上级交办:市局纪检组、督察处;市局信访目督办;区纪委;区政法委;

2)、分局交办:分局领导交办;分局办公室信访办; 3)、来电来访:向社会公布公开电话:85072592

2、办理机构

分局纪检组监察室、分局督察大队

3、工作制度

1)、分局纪检组、监察室工作职责 2)、分局督察大队工作职责 3)、纪检监察信访工作职责 4)、来访人员须知 5)、信访工作文明接待制度 6)、信访接待文明用语 7)、信访接待工作职责

分局纪检组、监察室工作职责

在分局党委的领导下,组织领导全区公安机关开展党的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工作。组织监督检查全区公安机关和民警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公安机关纪律的情况,及时查处公安机关和民警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对全区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队伍纪律作风建设进行调研、分析和指导;组织研究制定公安队伍监督工作的规章制度,对公安机关的党员和民警进行党风党纪及有关纪律条规教育。组织承办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分局督察大队工作职责

一、指导、协调分局各科所队的督察小组工作。

二、组织、指导和实施对全区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下列事项进行督察:

(一)重要的警务部署、措施、活动的组织实施情况。

(二)重大社会活动的秩序维护和重点地区、场所治安管理组织实施情况。

(三)治安突发事件处置的情况。

(四)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的立案、侦查、调查、处罚和强制措施的实施情况。

(五)治安、交通、户政、出入境等公安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

(六)使用武器、警械以及警用车辆、警用标志的情况。

(七)处置公民报警、请求救助和控告申诉的情况。

(八)文明执勤、文明执法和遵守警容风纪规定的情况。

(九)组织管理和警务保障的情况。

(十)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其他情况。

三、受理对全区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检举、控告。受理对全市督察机构所作停止执行职务或禁闭决定不服而提出的申诉。

四、负责对本局违反纪律人民警察实施停止执行职务和禁闭措施的审核、执行。

五、负责提出需要给予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行政处分或者降低警衔、取消警衔的建议。

六、办理分局行政首长和上级警务督察部门及领导交办的督察事项。

纪检监察信访工作职责

一、严格遵守《信访条例》和《公安机关信访工作规定》;

二、登记信访事项,并受理属于本级公安机关管辖的信访事项;

三、对所受理的信访事项按照职责分工转交有关部门、有关警种办理,或者自行办理;

四、协调办理重要信访事项;

五、承办上级机关交办的信访事项;

六、对信访事项的办理情况书面答复或者告知信访人;

七、督促、检查、指导本级公安机关其他部门和派出所的信访工作;

八、对在信访工作中发现民警有违法违纪行为的,提出处理意见;

九、研究、分析信访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提出加强、改进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建议。

来访人员须知

为维护信访接待工作秩序,保证群众来访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一、来访人员要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令,执行党的政策。对己按政策解决或按政策不应解决的问题,不得再提无理要求或借口滞留不走。

二、来访人员应主动出示身份证或出示证明身份的有效证件,实事求是的反映问题,并提供有关资料,服从接待人员的安排处理。

三、做到文明上访,提倡“五讲四美”,禁止高声喧哗,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烟头和纸屑。

四、来访人员不得故意破坏公物或设施,任意辱骂和殴打工作人员。

五、集团上访人员应推选代表向接待人员反映问题,不得聚众闹事、造谣惑众冲击公安机关。

六、不得将老人、残疾人员、儿童舍弃在接待室。

七、上访人员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行为应根据《条例》有关条款给予处罚。

信访工作文明接待制度

一、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加强自身修养,提高综合素质,认真学习政治理论、钻研业务、学习法规、学习现代科学和市场经济知识,不断充实自己,为接待和处理好群众来信来访问题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要本着“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职业道德的原则,认真负责地处理好每一件信访事项。

三、在接待上访群众时要衣着整齐、举止端庄、热情大方、态度诚恳、说话和气、以礼相待,满腔热情地与之交谈并正确使用文明用语。

四、要关心上访人员的疾苦,耐心听取反映和意见,答复问题要明确,处理问题要认真。对群众反映和要求解决的问题不拖、不推、不压。该解决的及时解决。该转办和上报的要及时办理。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办群众所盼。对不解决或一时解决有困难的也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地给上访者作好思想疏导工作。

五、为上访人员备有开水,茶杯、座椅等物品。

信访接待文明用语

1、您好!

2、请坐!

3、请问,您需要我们提供什么帮助吗?

4、请您出示证件。

5、请告诉我们您有什么要求或建议。

6、很高兴能为你提供帮助。

7、请您简明扼要的介绍一下情况。

8、请你将有关的材料准备齐全。

9、请正确行使您的权利,自觉履行您的义务。

10、我理解您的心情。

11、对您反映的情况我们将尽快调查核实。

12、请您看一下《上访人员须知》。

13、请保持信访接待室的秩序。

14、请克制一下您的情绪。

15、请不要用过激的言词。

16、请大家先回去!17谢谢合作!18再见!

信访接待工作职责

为切实做好信访接待工作,保障公民权利,发挥为群众排忧解难的作用,更好地为公安工作服务,职责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及国家法律法令,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做到随时来访随时接待。

二、对群众来访要以礼相待,要用热情和理解的语言认真接待,切忌不耐烦置之不理或推诿不管的态度,做到诚恳热情,态度和蔼。

三、对上访者提出的问题,要耐心地听,认真地问,认真地记。对提出合理要求的,应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协助办理。对无理上访者,要讲清道理,做好宣传解释和息诉工作。做到件件有着落,案案有交待。

四、对发生集体上访时,要热情接待,予以关心,稳定情绪,并要他们选出代表反映问题,及时向单位领导报告,同时与有关部门取得联系,共同做好疏导和化解工作。

五、对无理纠缠者,要根据国家法律和政策规定,态度鲜明,理直气壮地讲道理,依法做好规劝工作,维护正常的上访秩序。

六、认真做好阅信,摘要登记和转办处理,重要情况及时报告,做到不拖拉、不积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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