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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全国环保系统规划财务工作要点

2011年全国环保系统规划财务工作要点



第一篇:2011年全国环保系统规划财务工作要点

关于印发《2011年全国环保系统规划财务工作要点》的通知环境保护部

关于印发《2011年全国环保系统规划财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辽河保护区管理局,计划单列市环境保护局:

为切实做好2011年全国环保系统规划财务工作,现将《2011年全国环保系统规划财务工作要点》和《环境规划院2011年度主要工作》印发给你们。各级环保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把规划财务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附件:1.2011年全国环保系统规划财务工作要点

2.环境规划院2011年度主要工作

二○一一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一:

2011年全国环保系统规划财务工作要点

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做好今年的规划财务工作至关重要。2011年规划财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贯彻落实2011年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为主线,以编制好“十二五”环保规划为重点,以力求各项工作都有新进展取得新成效为抓手,以切实加强学习型支部建设和规划财务队伍建设为支撑,坚持总体构架、重点突破、循序推进、务求实效,强化基础、人才和保障工程,大力推进环保历史性转变,积极探索中国环保新道路,确保“十二五”规划财务工作开好局、起好步,为提高生态文明水平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按照上述总体要求,2011年将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认真做好“十一五”环保规划终期考核,全面统筹“十二五”环保规划区划编制。开展“十一五”环保规划终期考核,系统总结“十一五”时期环境保护规划落实中取得的成效和经验。加快“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工作,力争2011年上半年完成规划报批。加强统筹调度,推动完成列入2011年国务院专项规划审批计划的环保规划的编制与报批工作。做好青藏高原区域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综合规划的报批和落实等相关工作。加快推进国家环境功能区划编制工作,进一步扩大城市环境保护总体规划试点相关工作。

二是构建规范科学的预算管理体制,推动预算管理水平整体提升。以促进落实“十二

五”环保规划为目标,进一步梳理“十二五”重点工作,完善“十二五”项目预算体系,优化支出结构,加大重大项目经费保障力度。加强对事业单位预算财务管理的指导,提升直属单位预算财务管理水平。以预算管理“五大机制”为基础,丰富并完善相关制度办法,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推动项目成果资源共享,完善项目“查重”机制。加大部门预算资金绩效考评及监督检查力度。强化预算保障功能,做好2012年部门预算编制,确保重点项目预算资金落实。

三是进一步加强全国环保基础能力建设,谋划实施好重大环保专项。全面评估《国家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十一五”规划》实施情况,抓紧开展“十二五”环境监管能力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切实加强中央本级能力建设,重点提升民族地区、中西部地区、欠发达地区基层环保部门基础能力。积极协调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安排好中央环保专项、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主要污染物减排专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专项和基层监测执法业务用房项目,积极谋划新的重大专项。积极协调、配合财政部研究促进环境服务业发展相关政策,加大环境服务业支持力度。组织开展重大专项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估,督促、推进第一批基层监测执法业务用房项目、危废医废处置设施建设项目等重大专项实施。进一步规范管理,出台《环境保护部基层监测执法业务用房项目管理办法》、《中央财政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

四是深化“以奖促治”政策措施,推动农村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有效发挥作用。落实好2010—2012年农村环境保护工作计划,深化“以奖促治”政策措施,协调下达2011年农村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大力推动各地建立农村环境保护项目库建设,举办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培训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大经验交流和培训力度。按季调度示范资金预算执行情况,并在全国范围内通报,督促示范省加快工作进度。按照预算执行与资金安排挂钩的联动机制要求,开展2010年示范资金项目核查工作,落实示范协议规定的奖惩措施。协调推动与项目实施密切相关的政策、技术规范的制定,示范推广相关实用技术,促进建立项目建设与运行维护的长效机制,带动环保产业发展。

五是继续做好形势分析和投资分析,切实发挥参谋助手作用。一手抓基础工作,一手抓机制建设,力争在核心数据采集利用、部内重点材料筛选、重点省份形势分析等工作上有所突破。进一步编制好2010年和“十一五”国家、省级、重点行业、金融行业环保投资报告。以典型城市环保投资项目库分解、行业环保投资研究为突破口,推动环保投资口径优化。进一步加强“十二五”环境经济体制改革研究工作。

六是努力推进财务资产管理工作转型,进一步提高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全力做好财务和资产职责划转工作,保障平稳移交,同时进一步完善运行机制,理顺职能,明确责任。加强财务制度建设,研究修订机关差旅费管理规定等四项财务制度,规范工作程序,提高财务管理规范化运行水平。加强资产管理制度建设。组织直属单位开展资产清查,核实存量,掌握现状,开展资产管理监督检查。加强对资产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资产管理人员工作能力和水平。加强资产处置管理,从严审批,规范处置行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着力抓好机关网上报销系统、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进一步加强预算、决算及各项报表编报工作,抓好住房制度改革相关工作。

七是加快完善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切实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作用。加快推进《环境保护部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等两项制度出台,研究拟定基建审计管理规章制度。出台《关于加

强环保系统内部审计工作的若干意见》,指导、推动环保系统加强内部审计工作。配合审计署开展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等相关工作。保质保量完成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委托业务费监督检查力度,深入开展“小金库”等专项检查工作。

八是切实做好各项区域协调统筹工作,努力提高区域协调发展水平。组织安排好西部大开发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工作,召开全国环保系统援疆、援藏工作会议,把中央援疆、援藏有关部署落到实处。加强定点扶贫工作。筹备重庆等省部协议签署。

九是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把创先争优活动和“五大建设”、建设“六型机关”要求有机结合起来,积极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坚持开展读书学习活动,定期举办青年论坛,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加强规划财务队伍建设,夯实事业发展人才基础。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加强队伍建设的重要环节,加强惩防体系和权利运行监控机制建设,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确保权利在阳光下运行。

规划财务司2011年重点工作安排分解表

附件二:

环境规划院2011年度主要工作

一、规划编制和报批工作

1.“十二五”规划报批。更新基数,开展目标指标测算,完成规划修改。组织专家论证,完成规划报批准备工作。制定目标指标分解方案,建立规划实施系统。组织规划解读材料,实施宣传贯彻。完善“十一五”规划终期考核方案和考核指标,建立考核数据填报系统。全面总结规划研究编制技术方法和研究成果,编制国家环保“十二五”规划研究编制丛书。

2.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编制。完成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二五”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和松花江、淮河、海河、巢湖及黄河中上游等5个流域规划文本的编制工作。与各省区开展总量指标的协调、对接,与水利、发改、建设等部门进行项目对接。完成省级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编制要求,指导重点流域各省的规划编制工作。

3.重点区域大气联防联控规划编制。编制“十二五”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规划,确定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成渝、辽宁中部、山东半岛、武汉及周边、长株潭、台湾海峡西岸三区六群的规划目标、重点任务、重点工程和实施保障机制。研究我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的新思路、新方法和新机制。配合污染防治司开展规划相关报批工作。

4.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规划的实施。研究制定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规划实施评估考核办法,建立评估考核指标体系。研究制定重金属污染总量核查核算办法,协助制定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责任书。

5.全国土壤环境保护规划编制。收集、筛选各地报送的重点工程项目,全面开展规划文本和编制说明编写工作。开展重点地区调研,召开规划编制地方协调会,完成重点工程项目清单,形成全国规划初稿,召开专家咨询会征求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

6.农村环境保护规划编制。研究编制全国农村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提出“十二五”期间全国农村环境保护的目标、任务和措施。做好土壤环境保护、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等规划编制工作。推进落实“以奖促治”政策,起草进一步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组织制定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建设和投资技术指南。完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考核指标,制定考核工作规程,完成目标责任制试点考核评估工作。

7.相关环保规划编制和报批。征求“十二五”危险化学品环境风险防范规划修改意见,编制完成规划报批稿。明确国家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十二五”规划的主要任务与重点工程,编制完成规划征求意见稿。修改完善国家环境监测“十二五”规划文本,确定重点工程项目。协助组织“十二五”环保系统援藏、援疆规划座谈会,讨论规划框架,确定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项目,编制完成规划初稿。结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十二五”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编制要求,征求环境服务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修改意见,完善规划文本。

8.地下水环境调查与评估。开展重要饮用水水源地、重要污染源(工业危废堆存场、垃圾填埋场、矿山开采区、石油化工生产销售区、工业生活地下排灌区和污灌区等)、重点工业园区和典型城市等不同层面系统的调查评估工作。编写10个调查评估技术规范,制定案例地区实施方案及有关技术文件并组织培训,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政策框架的设计,构建地下水污染防治数据库和信息平台框架。

9.国家环境功能区划前期研究及试点工作。完成《国家环境功能区划研究报告(初稿)》,征求修改意见,完善研究报告。继续推动浙江、吉林、黑龙江、宁夏、新疆等环境功能区划试点地区深化有关工作,对地方环境功能区划的编制技术方法、指标体系、空间方案、配套管理目标和对策开展深入研究,做好各试点总结工作。研究环境功能区划与已有专项环境功能区划、其他部门区划的衔接方法,完成《环境功能区划编制技术导则(试行)》。

二、环境经济政策

1.更新双高名录。完善环保综合名录及配套政策,更新2011年版“双高”综合名录。制定无机盐等十个行业双高名录。研究甲醇等行业环境经济政策。

2.完善环境税政策。做好环境税征管模式设计、环境税部门配合模式设计、环境税试点方案跟踪、环境税计税依据设计工作。研究排污费改税对环保能力建设的影响,完善排污费改税的环境税思路。

3.开展环境风险防范和损害评估。初步建立典型行业、工业园区与企业环境风险源评估技术方法体系。继续开展环境经济核算与环境统计分析研究。建立完善环境经济核算技术方法支撑应用体系。

4.开展区域环境经济统筹与环境形势分析。继续开展西部、东北等板块区域及重要经济区的环境分区指导政策研究,逐步形成典型区域的环境战略政策体系,修改完善《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加强环境保护的意见》。

三、项目资金管理

1.2011年各财政专项资金的设计、评审与管理支持工作。协助完成自然保护区专项资金审查。根据中央环保专项资金、“三河三湖”专项资金、重金属专项资金下达进度,适时开展各个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研讨和培训工作。开展相关污染防治技术研讨。

2.中央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编制完成绩效管理办法。开展全国环保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技术培训和危险废物竣工验收技术支持、技术复核,指导相关省份开展绩效评价,完成全国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的绩效评价。

四、科研工作

1.推进水专项研究课题。完成2008年启动6个课题的结题验收工作及2009年启动5个课题的中期评估工作。总结梳理主题“十一五”期间的研究成果,对已取得的政策试点示范经验进行推广,扩大试点区域。集中精力做好“十二五”各项目课题的申报和论证工作。

2.推进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环境规划与政策模拟重点实验室建设。依托环境科学与工程学科、管理科学与工程学科两个一级学科开展博士后工作站建设工作,搭建高校—规划院—人才的交流与共享平台,提升科研能力。完成环境规划与政策模拟决策支持平台的第一期开发,申请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建设论证。

五、院自身建设

1.继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完善组织工作机制,强化组织建设,按照部直属机关党委部署,围绕争创主题,结合形势任务变化,有针对性地进行再动员、再部署,着力打造一个团结奋进、开拓创新、富有战斗力的领导班子和一支战斗力强、作风过硬、领导满意、群众信赖的干部队伍,积极推进“和谐单位”建设。

2.加强规章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和健全各类规章制度,提高科研管理和财务精细化管理水平,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打造环境规划院的核心竞争力,提升其为环境保护部技术支撑和技术服务能力。

环境规划院列入2011年部的重点工作安排分解表

序号

重点工作事项

主 要 任 务

承办部门

完成时限

责任人

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编制与报批

(1)更新基数,开展目标指标测算与分解。

(2)广泛征求各省人民政府、各部委、有关机构的意见,完成规划修改,通过专家论证。

(3)协助环保部协调相关部委,完成规划会签,报国务院审议。

规划院

2011年12月

洪亚雄

“十二五”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规划

(1)完成“十二五”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规划的编制工作。

(2)配合污防司开展相关报批工作。

规划院

2011年12月

王金南

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

(1)完成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总体规划文本编制工作。

(2)完成淮河、海河、松花江、巢湖、黄河中上游等五个流域规划文本编制工作。规划院

2011年12月

吴舜泽

全国农村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及有关政策

(1)研究编制全国农村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提出“十二五”期间全国农村环境保护的目标、任务和措施;做好土壤环境保护、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等规划编制工作。

(2)推进落实“以奖促治”政策,起草进一步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组织制定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建设和投资技术指南;协助环境保护部开展2010年连片整治示范项目督察和评估。

(3)完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考核指标,制定考核工作规程;开展全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试点考核评估。

规划院

2011年12月

陆 军

第二篇:2009年全国环保规划财务工作会议情况

2009年全国环保规划财务工作会议精神

环境保护部于4月27-28日在北京召开2009年全国环保规划财务工作会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环保局分管规划与财务工作的局领导、规划财务处处长负责农村环保项目的同志、规划院所领导、省会城市分管负责人以及财政部、发改委、审计署、开发银行、环保部各司局和部署各单位等260多人参加了会议。

一、会议的主要精神

本次会议的主要议题是深入落实2009年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的各项要求,认真总结2008年全国环保规划财务工作,科学评估“十一五”环保规划实施情况,组织安排2009年环保投资、预算等重大专项,研究部署“十二五”环保规划编制的前期工作。

周建副部长在报告中全面总结了过去一年全国环保规划财务系统所做的工作,分析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面临的环境形势,明确今后两年全国规划财务系统的主要任务是全面完成“十一五”规划和谋划“十二五”环保规划;规划财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把握当前经济形势和发展机遇,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按照“总体构架、重点突破、循序推进、务求实效”的思路,充分发挥龙头和保障作用,大力推进基础工程、保障工程和人才工程建设,努力开拓规划财务 1

工作的新局面。他强调几点:一是要认清形势,坚定信心,扎实做好规划财务工作,按照“超前性思考、长远性谋划、全局性运筹”的基本要求,积极探索规划财务工作新机制,全面推进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更大进展;二是要把握全局,突出重点,及早谋划“十二五”环保规划思路;在做好“十一五”环保规划中期评估和科学分析今后一个时期环境形势的基础上做好“十二五”规划编制前期工作。三是要统筹兼顾,致力长远,全面提升规划财务工作水平。进一步加强能力和队伍建设,切实强化预算资金管理,做好环境经济形势分析,着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扎实推进“十一五”环保任务目标全面完成,夺取规划财务工作新的成绩。四是要统一认识,真抓实干,全面落实各项重点工作。

二、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意见

结合我省的工作实际,对贯彻本次会议提出如下意见:

(一)尽快启动我省“十二五”环保规划研究工作 我省“十一五”中期评估报告已上报省政府,根据省政府的要求,正在征求省直有关部门的意见,争取5月10日前报环保部。在中期评估的基础上,我省应抓紧启动“十二五”环保规划前期研究,成立规划编制领导小组,结合污染源普查成果开发利用以及珠三角环保一体化规划、珠三角空气清洁行动计划等工作,根据我省环境保护状况,尽快设立专题,对影响我省“十二五”环境保护的重点问题开展研究,提出我省“十二五”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对策和措施,为编制好“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二)认真做好资金项目的申报工作

2009年,国家农村环保专项资金将增加到10亿元,重点支持水污染防治重点流域、区域,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群众反映强烈、环境问题突出的村庄,用于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畜禽养殖污染致力和历史遗留的农村工矿污染治理。主要污染物减排专项资金安排20亿元,重点用于环境监测达标建设、核与辐射安全、重点城市水质全分析能力建设、边境河流水环境监测等项目。另外,环保部正积极争取将县市两级环境监测和执法用房建设列入国家发改委计划给地方予以补助。我们要按部里的要求做好项目的组织申报和储备工作,同时,要积极争取财政的支持,落实地方配套资金,争取用几年时间,逐步解决我省环境监管能力滞后问题。

第三篇:2007年全市环保系统纪检监察工作要点

文章标题:2007年全市环保系统纪检监察工作要点

2007年,全市环保系统纪检监察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中纪委七次全会、市纪委二次全会和全省环保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进一步加大防治力度,切实推进环保系统党风廉政建设

一、深化惩防体系建设,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政

1、加强理论学习,提高廉政意识。要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江泽民文选》和胡锦涛同志关于反腐倡廉的一系列重要论述。继续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章和法纪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革命传统作风教育、廉洁自律教育,不断提高党员干部思想道德修养。

2、重视建章立制,规范权力运行。要继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行政审批制度、环保资金安排机制改革,进一步规范人、财、物、审批权的管理。完善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监督管理制度建

设,形成符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的廉政制度体系。

3、丰富监督手段,增强监督实效。要认真执行党内监督制度,加强对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和函询等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认真落实党内询问和质询制度,进一步拓宽群众投诉渠道,通过多种形式的监督手段,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促进权力的正确行使。

4、严肃查办案件,发挥治本功效。注意查办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尤其是发生在环境保护方面失职渎职、玩忽职守的案件,严肃查处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背后的腐败问题。严格执行国家环保总局“六项禁令”和省局“六不准”规定,严肃查处在环保业务工作中利用职权、贪污受贿,干预、插手环保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指定环保施工单位和环保产品、设备等违法违纪

行为。

二、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

1、进一步加大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监察力度。积极参与并配合业务部门加强对损害群众环境权益问题的监督检查,加强对挂牌督办案件的查处力度,加大对涉铅企业的清理整顿。会同当地纪检监察部门对那些明知故犯、顶着不办、久拖未决的问题进行严肃查处,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2、加强对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落实情况的监察力度。今年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提出全国环境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10%计划的关键一年,要围绕减排措施是否落实、任务是否完成等情况加强行政监察工作力度,对没有完成任务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保证减排任务顺利完成。

3、认真做好《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的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强化环境执法,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严肃查处环境保护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的行为,认真解决和查处社会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认真解决企业违法排污破坏生态环境的问题,切实维护群众的环境权益。

4、进一步健全环保问责制。按照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配合当地纪检监察部门建立健全环保问责制,加强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切实解决地方保护主义干预环境执法问题。

5、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防止以权谋私和不廉洁行为的发生。

三、推进政风行风建设,促进环保部门高效履职

1、继续加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建设。针对2006年行风评议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内容,确

定整改期限,落实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今年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要认真按照程序,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局行评办要统一部署,统一检查,抓好落实。并适时组织有关部门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明察暗访。

2、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继续加强对各单位、各部门自查自纠的督促和检查,重点查办发生在项目审批、资金审批、行政审批、工程承发包及商品采购以及其他领域的商业贿赂案件,完善规范市场竞争行为和惩治商业贿赂的制度,探索并形成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

3、协助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化办事公开工作。认真贯彻全省办事公开示范单位表彰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围绕“总结、巩固、提升、拓展”的要求,深入推进“抓本级”和创建示范单位活动,拓展范围、丰富内涵、提升层次,真正使其制度化、规范化。

4、认真做好群众投诉的受理工作。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办理,做到件件记录在案、及时组织调查处理、及时回复,实事求是地解决问题,做到件件有办理,事事有回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四、加强作风建设和效能监察,增强干部队伍素质

1、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同志在中纪委七次全会和徐谦同志在市纪委二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大力倡导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认真解决党员领导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2、认真开展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工作,严格控制各种名目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防止过多过滥的活动浪费行政资源,滋长官僚作风,加大基层负担。特别是要防止形式主义色彩浓重的活动,防止向基层搞摊派、拉赞助的现象。

3、在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加强行政效能监察。重点关注和解决机关作风差、工作效率低、管理不到位、工作滞后、相互

推诿等问题,树立环保系统干部队伍的良好形象。

4、面对新形势新任务,环保部门纪检监察干部要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按照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要求,深化“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认真履行纪检监察职责,增强政治意识、法治意识、宗旨意识、融入意识,始终保持谦虚谨慎的优良作风和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加强学习,精通业务,改进作风,做合格的纪检监察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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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全国环保系统“十一五”对口援藏规划

附件二:

全国环保系统“十一五”对口援藏规划(征求意见稿)

国家环保总局 二○○七年十月

目 录

前 言………………………………………………………………1

一、全国环保系统对口支援西藏工作的重要意义…………………1

(一)做好全国环保系统对口支援西藏工作是维护祖国统一和国家安全的需要………………………………………………………1

(二)做好全国环保系统对口支援西藏工作是构建西藏高原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的需要………………………………………………1

(三)做好全国环保系统对口支援西藏工作是促进西藏环保与全国环保共同实现“三个转变”的需要………………………………2

二、全国环保系统对口援藏情况……………………………………3

(一)全国环保系统对口援藏工作成效……………………………3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4

三、指导思想与目标…………………………………………………5

(一)指导思想………………………………………………………5

(二)目标…………………………………………………………5

四、西藏自治区“十一五”对口援藏需求…………………………6

(一)政策措施……………………………………………………6

(二)能力建设……………………………………………………7

(三)人才队伍培训…………………………………………………9

(四)环保重点工作………………………………………………10

五、投资测算与资金来源…………………………………………11

六、保障措施………………………………………………………11

(一)提高认识,落实需求………………………………………11

(二)完善机制,创新形式………………………………………12

(三)加大投入,形成实效………………………………………12

前 言

对口援藏是加快西藏发展,维护西藏稳定的一项战略举措。长期以来,国家环保总局、各有关省、直辖市环保局(厅)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援藏政策,努力创新全国环保系统援藏政策机制,不断加大资金、人才援藏力度,促进了西藏环保事业的快速发展。但是,西藏生态环境整体上仍处于轻-中度退化状态,生态环境保护压力和难度较大;党中央、国务院提出了构建西藏高原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的目标,使西藏环保工作面临更加繁重的压力。西藏环保工作起步晚、基础差、底子薄,自身财力薄弱,环保投入不足,环境管理能力难以满足完成环保任务的需要,亟需全国环保系统继续给予支持和援助。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西藏发展稳定工作的意见》(中发[2005]12号)和《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精神及国家援藏政策,稳步推进全国环保系统对口援藏工作,提高西藏环保系统管理能力和水平,制定本规划。规划期2006-2010年。

一、全国环保系统对口支援西藏工作的重要意义

(一)做好全国环保系统对口支援西藏工作是维护祖国统一和国家安全的需要

西藏地域辽阔,是维护祖国统一和国家安全的前沿,是祖国西南的重要安全屏障。西藏的环境保护备受国际社会关注,环境保护问题已成为反对分裂、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要内容。

长期以来,国际反华势力一直企图利用所谓“西藏问题”遏制和分裂中国,尤其是近年来,**集团在国际反华势力的支持下,借用所谓“西藏环境问题”进行着分裂祖国、离间民族关系的活动。胡锦涛总书记多次指出:“历史经验表明,我们只有加快把西藏建设好,才能有效地巩固祖国西南边防”。所以,举全国环保系统之力支援西藏,加大西藏环境保护投入力度,保护好西藏的生态环境,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增长,促进西藏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是对社会主义中国形象的最好展示,是对国际反华势力的有力回击。

(二)做好全国环保系统对口支援西藏工作是构建西藏高原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的需要

西藏是青藏高原的主体,有“世界屋脊”之称,是我国乃至东亚地区地理环境格局形成的地形屏障,对我国与东亚气候系统稳定起到重要作用;是亚洲重要的河源区,是中国水资源安全战略基地和水能资源接续基地;是我国和全球重要的生物物种基因库,对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具有独特的战略作用。

长期以来,中央高度重视西藏的环境保护,胡锦涛总书记指

— 1 — 出:“搞好西藏的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对于改善西藏乃至全国的生态环境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西藏发展稳定工作的意见》(中发[2005]12号)提出:将西藏纳入国家生态环境重点治理区域,构建西藏高原生态安全屏障。强化环境执法,严格环境准入,维护生态功能,保障生态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加强青藏高原生态安全屏障保护和建设。今年3月,胡锦涛总书记在参加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西藏代表团审议时指出:“要努力做好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工作,合理开发和高效利用自然资源,实行严格的环境评价制度,切实抓好重点生态保护工程,特别是要持之以恒地保护好青藏铁路沿线的生态环境,努力构筑稳固的西藏高原国家生态安全屏障”。这既是中央的决策,也是我们落实和支持西藏高原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的指导方针。

(三)做好全国环保系统对口支援西藏工作是促进西藏环保与全国环保共同实现“三个转变”的需要

我国区域发展不平衡,有些工作要分类指导、要有先后,但是西藏要实现跨越式发展,这是中央的要求。“三个转变”不能落下西藏,要共同实现。

西藏平均海拔在4000米以上,高寒缺氧、地广人稀、交通不便,恶劣的自然条件严重制约了西藏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使西藏办许多事情比其他地区面临更大的困难,需要付出更大的努力。多年来,西藏自治区立足区情,认真贯彻落实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和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生态保护、污染防治与辐射环境管理工 — 2 — 作,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同时,较好地保护了西藏的生态环境。但由于起步晚、基础差、底子薄,环境保护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环境保护仍然是西藏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个薄弱环节。

为确保西藏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必须加强环境保护,保护好赖以生存和发展的资源和环境,增强发展后劲。与全国环保系统相比,西藏要实现环境保护的历史性转变,真正做到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增长,任务更为艰巨,需要自治区党委、政府进一步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逐步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强力推进环保事业的全面、持续进程,也需要全国环保系统坚定不移的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扎扎实实地推动援藏工作的进展,求真务实,保证实效,不断支持和加强西藏环保系统的执法监管能力,逐步建立起一支与西藏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环保队伍,确保组织领导到位、投入到位、监管到位。

二、全国环保系统对口援藏情况

(一)全国环保系统对口援藏工作成效

多年来,全国环保系统对口援藏工作在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下,在各对口援藏省市环保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取得了显著成效。截止2006年,全国环保系统共落实援藏资金7686万元,先后选派19名援藏干部和一大批科技人员进藏工作,为西藏环保系统培训了92名技术、管理人员。

通过对口援藏,帮助建设了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日喀则地区环境监测站、昌都地区环境监测站、自治区环保局办公综合

— 3 — 楼、拉萨市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等基础设施,使这些环保机构具备了基本的办公及业务场所。

通过对口援藏,为6个环境监测站配备了必要的监测仪器设备,为7个地市和23个县(区、市)环境监察执法机构配备了环境监察执法车以及必要的执法取证设备,使这些环保机构具备开展业务的基本手段和条件,部分监测站初步形成了各环境要素的常规监测能力,开展了重点流域和区域的环境监测工作,执法监管能力普遍有所增强。

通过选派援藏干部和科技援藏,为西藏环保工作带来了新的理念,拓展了西藏环保工作领域,带动了西藏环保事业的整体发展。西藏环保机构从1975年的1个发展到2006年的99个,环保工作人员从1975年的3人发展到2006年的400多人。帮助开展了生态环境调查、生态功能区划、生态遥感监测与评价等环境保护基础性工作,加强了自然保护区建设和污染防治工作。

通过对口援藏,特别是全国环保系统各兄弟省市的援助,促进了全区7个地市环保工作的开展,实现了部分地区环保工作零的突破。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对口援藏的工作机制不顺。目前,还没有真正建立起全国环保系统对口援藏工作长效机制。在每五年一次的全国环保系统对口援藏工作会议框架下,并未形成短期的、局部的交流平台,援助省市和受援地区沟通协调不够,交流形式不够多样,交流层次不够深入。

— 4 — 二是对口援藏的资金渠道不畅。随着财政体制改革和预算体制改革的深入,财政资金使用要求更加严格,管理更加规范,对口援藏的原有资金渠道不再通畅,新的资金渠道尚未建立,援助双方没有及时制定对口援藏计划,对口援藏计划没能纳入本省、区、市整体对口支援和受援计划。

三是思想上重视不够。有的援助省市并没有真正重视对口援藏工作,并未将对口援藏工作视为一项政治任务,谈困难多,做的少;有的受援地区消极等待的多、主动协调的少,急需改变工作作风和工作方式。

三、指导思想与目标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西藏发展稳定工作的意见》(中发[2005]12号)及国家有关援藏政策,以强化西藏环保系统基础能力建设为重点,多方位的支持西藏环保工作,开创全国环保系统对口援藏工作新局面,推进西藏各项环保工作,全面提升西藏环保部门监督管理和参与经济社会综合决策的能力,促进西藏环保实现历史性转变。

(二)目标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积极探索、制订、出台有利于推动对口援藏工作的政策和措施;按照建立“两大体系”的要求,多方筹集援助资金,确保西藏环保机构具备与工作任务相匹配的业务手段、业务能力和基础设施条件;加强人员援助及培训,不断提高西藏环保工作人员素质;多方协调,调动一切积极

— 5 — 因素,推动西藏环保的各项重点工作。

四、西藏自治区“十一五”对口援藏需求

为稳步推进西藏各项环保工作,确保完成环保任务,“十一五”期间,需全国环保系统从政策措施、能力建设、人才培训及重点工作等方面继续对西藏予以支持。

(一)政策措施

1、建立全国环保系统对口援藏工作长效机制。一是建立每五年召开全国环保系统对口援藏工作会议的制度,通过援藏会议确定每五年的全国环保系统援藏规划。二是建立对口援藏牵头机制,援藏事宜由牵头援助省市环保局(厅)与西藏受援地市环保局具体协商。三是建立联络员机制,国家环保总局和各对口援藏省市环保局(厅)明确对口援藏的负责人和联络员,不断加强联络与沟通。四是建立定期会商机制,国家环保总局与西藏自治区环保局、对口援藏省市环保局(厅)与西藏受援地市环保局要定期会商,交流和总结对口援藏任务的落实情况,研究和安排下一年的对口援藏工作。

2、继续落实西藏环保系统参会人员差旅费用由国家环保总局承担的政策。1997年5月,国家环保局确定凡是西藏环保局参加国家环保局召开的会议,参会人员差旅费和培训费由国家环保局承担的政策,“十一五”期间继续执行该政策。

3、开展科技援藏。结合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帮助西藏开展并完成各项具体业务工作,以工作带动并培养西藏的环保人员;协调帮助西藏开展环境保护战略研究、生态环境保护研究、辐射环 — 6 — 境调查与监测、土壤监测与评价等专项调查与研究工作。

4、关心和支持西藏建设项目的环评工作。“十一五”期间,西藏将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和水电、矿产、旅游等资源开发,对西藏的有关规划环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等给予关心和支持。

5、加强西藏环境保护的宣传力度。要通过专题报道、专场演出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大力宣传西藏的环境保护,充分展示中国环保精神和环保团队精神。

(二)能力建设

通过全国环保系统对口援藏,西藏环保系统要建立与工作任务匹配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和环境监察执法体系,改善基础设施和基本工作条件,有力提升环保部门监督管理和参与经济社会综合决策的能力。

1、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建设

(1)空气质量自动监测 在拉萨市已建4个空气自动监测子站(其中3个仅能测PM10)基础上,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建设大气背景值站1个;日喀则等6个地区各建设空气自动监测子站1套。

(2)常规监测标准化建设 按照标准化建设要求,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等8个监测站补充配备常规监测仪器设备,具备对空气、降水、地表水、饮用水、噪声、土壤、生态等环境要素的监测能力。

(3)污染源监督性监测 按照统一配置原则,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配备现场采样、现场测试、实验室分析、样品运输与保

— 7 — 存、质量控制、数据处理等仪器设备,基本满足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工作需要。

(4)环境应急监测 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配备水、大气应急监测车各1辆及相关应急监测仪器设备,运行全国统筹开发、建设的通讯指挥系统和技术支持系统。

(5)核与辐射环境监测 根据统一配置、布点的原则,自治区建设连续辐射自动监测站1个,配备便携式辐射监测仪器设备1套,初步建立自动监测和常规监测相结合、互为补充的监测体系。

2、环境监察执法体系建设

(6)环境监察执法标准化建设 按照标准化建设要求,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7个地市环境监察支队、73个县级环境监察执法机构填平补齐配备执法车辆和执法设备。

(7)污染源自动监控 建设自治区污染源监控平台,重点监控工业企业安装在线监测设施,实现实时监控、数据采集、计量分析、异常报警,监控中心、在线监测设施联网管理。

(8)放射性废物库建设 新建放射性废物库1座及配套设

施,新建实验室,配备仪器设备,集中收贮放射源。

(9)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建设 新建自治区固体废物管理中心,配备相关设备及业务系统,初步建立固体废物监管体系。

(10)国家级自然保护监管 示范性建设拉鲁湿地、珠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适当加强其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能力建设,明显提高管理能力和水平。

3、改善管理基础设施和基本工作条件

— 8 —(11)监测站基础设施建设 自治区环保局办公楼内部维修改造;7个地市级监测站建设环境监测综合楼,其中,3个在建,2个改扩建,2个新建。

(12)环境应急指挥中心建设 拉萨市环保局建设、完善12369指挥中心,并配备相关仪器设备,具备完善的应急指挥调度能力。

(13)环境信息与统计能力建设 建立自治区-市(地区)传输网络,运行全国统筹开发的数据库系统、应用系统及有关业务系统,适当提高办公信息化及电子政务建设水平;加强环境统计硬件建设,改善基础工作条件,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14)宣教机构标准化建设 建立自治区宣教中心,配备必要的环境宣教设备,为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和培训创造良好的硬件条件。

(15)解决办公及业务用车 为自治区环保局、辐射环境监督站、工程评估中心解决办公及业务用车,初步满足办公及开展业务工作的需要。

(三)人才队伍培训

按照“分片负责、对口支援、定期轮换”的政策,加大人才选派力度,建立全国环保系统对口援藏人才队伍培训机制。认真做好第五批援藏干部的安排工作,分期选派西藏环保系统干部、专业技术人员到国家环保总局和各对口援助省市环保部门挂职锻炼(6个月至1年)。以教育培训为基础,加大对西藏环保系统人员培训的投入,为西藏免费培训环保人员315人次,重点抓好生态保护、环境监测、监察执法、环境科研及辐射环境质量管理等

— 9 — 方面的人才培训,力争把西藏环保系统干部轮训一遍,逐步建立一支与西藏环保需求相适应的高素质人才队伍,为西藏环保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四)环保重点工作

“十一五”期间,全国环保系统除了帮助西藏加强环保自身能力建设、人才培训等外,还应积极帮助西藏开展以下各项重点工作。

1、生态环境保护

积极协调国家发改委等相关部门,帮助实施西藏高原国家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与建设工程,整体推进西藏的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构建西藏高原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加大西藏生态环境保护投入力度,协调发改委、财政部落实专项补助资金,帮助西藏加强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

2、污染防治

积极协调财政部,落实中央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帮助西藏做好重点监控工业企业污染治理工作,“十一五”期间力争全部达标排放;同时,帮助西藏实施集中饮用水源地污染防治、区域环境安全保障、农村小康环保行动、污染防治新技术新工艺推广应用等项目。

3、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

全力调度资金和技术支持,帮助西藏建设好自治区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和六地区医疗废物处置设施。

4、城镇环保基础设施建设

协调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加大对环保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尽快帮助西藏建成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及相关设施。

5、基础调查与研究

按照全国统一部署,帮助西藏开展土壤调查、污染源普查等工作;结合构建西藏高原生态安全屏障,帮助西藏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研究等工作。

五、投资测算与资金来源

初步估算,全国环保系统“十一五”对口援藏能力建设共需投入13961万元,其中,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建设需投入3335万元,环境执法监督体系建设需投入6094万元,环境管理基础设施和基本工作条件4532万元。

全国环保系统“十一五”对口援藏各重点工作投入,视具体项目审批情况确定;人才培训等方面投入纳入援助双方工作经费。以上两部分投入不再测算投资总额。

13961万元援藏估算总投入中,需国家环保总局及直属单位安排11111万元,需各对口援助省市安排2850万元。从2006年截止目前,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的大力支持下,国家环保总局已安排3024万元,尚需安排8087万元;各对口援助省市已安排190万元,尚需安排2660万元(全国环保系统对口援藏工作会议上已承诺1670万元,正在抓紧落实中)。“十一五”期间合计尚需安排10747万元。

六、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落实需求

提高认识,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西藏发展稳定工作的意见》(中发[2005]12号)精神及国家援藏政

— 11 — 策,充分重视对口援藏工作,切实加强对口援藏工作的组织协调。按照西藏自治区“十一五”环保能力建设对口援助需求,分解落实任务,加强协调,夯实基础。

(二)完善机制,创新形式

逐步完善全国环保系统对口援藏工作长效机制。定期召开全国环保系统对口援藏工作会议,制订全国环保系统援藏计划;建立对口援藏牵头机制,搭建援助双方互动平台;建立联络员机制,建立定期会商机制。适应财政体制改革和预算体制改革要求,不断创新对口援藏工作模式,将对口援藏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大投入,形成实效

国家环保总局、各援助省市等要积极安排项目和资金,重点支持西藏各地市级环保机构自身能力建设,加强人才援助及培训。援助双方要制订“十一五”对口援藏工作计划,并将计划纳入本省、区、市“十一五”整体对口支援和受援计划,确保对口援藏工作稳步推进。援助双方要加强对口援藏项目和资金管理,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并建立责任制度,援助资金必须专款专用,确保形成实效。

第五篇:财务工作要点

财务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2011年财务工作要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办人民放心、满意的学校为宗旨,严格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强化***理财,提高财、物使用效益,促进办学水平稳步提高,为教育事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财务工作要点。

二、财务工作重点:

1、加强收费管理,落实“一次性”收费制度。要严格按照物价中心、教育局规定的收费标准收费,严禁提高收费标准和增设收费项目。收费工作做到:”两公示、两检查”即:对学期初预收费项目、标准公示于众;与学生结算时,务实填写结算清单,结清长退、短补手续,再次公示于众。联校将于开学初检查预收费情况,学期中检查结算清况。对有违规收费行为的责任人,除务实清退多收款项,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通报全联校。

2、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杜绝违规行为。预算外资金要杜绝转移收入,隐蔽收入行为,学校预算外资金应全部纳入、上缴财政专户,严禁私设小金库,挪用、截留、坐支各项收入现象。联校在对收费工作检查的同时,对预算外资金收缴情况一并进行检查。

3、加强经费管理,发挥经费使用效益

(1)继续坚持:“校财局管、预算控制、单位支配、超支不报、结余留用”的管理原则,做到量收而至,支出有计划,把有限的经费用于教学一线,工作总结《财务工作要点》。

(2)从严控制大额开支。大额开支继续坚持初中XX元,土地殿寄宿制小学1000元,中心校600元,其余学校300元的审批制度。审批前必须经学校教代会研究通过,写出书面申请并签字,经联校领导批准,方可开支。严禁先支出,后审批、不经教代会通过的现象发生。

(3)严格控制招待费标准。要制止用***大吃大喝现象,各学校招待费要控制在总经费的百分之二以内,每月应将招待费支出情况在校内公示,接受师生监督。

4、规范支出票据

(1)严禁白条入帐。

(2)报销票据必须项目填写齐全,具有合法性、真实性。做到经手人、校长签字齐全,100元以上的票据必须附明细。

(3)业务发生额1000元以上的应以转账支付。

5、加大财产管理力度,及时做好财务移交。新学期,按照联校的工作思路,6月份上西梁寄宿制学校建成并投入使用。财务工作将及时做好合并校的财务接交手续,确保接交工作顺利进行,圆满结束。为此,要求各校开学后对学校固定资产进行一次全面自查,对外借、外存的公物及时收回,做到帐物相符,不留空档。要将自查的情况和结果书面上报联校。

6进一步做好特困生救助、寄宿生生活补助发放工作。要在第一时间把救助、补助款发放到受助学生、家长的手中。对在确立贫困生、发放补助过程中出现上访的现象,经调查了解确属违规违纪现象,将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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