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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器维护维修管理办法

衡器维护维修管理办法



第一篇:衡器维护维修管理办法

衡器维护的管理办法

煤炭计量工作是正确检验煤炭产销量的依据,对于加强公司经营管理,保障公司利益和维护公司信誉很重要。销售分公司现有轨道衡16台,汽车衡(地中衡)16台,共32台衡器、分布在7个销售分部,担负着外销煤炭的计量任务,为了提高煤炭计量的基础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计量管理科的职责

计量管理科是负责煤炭销售分公司计量管理工作的协调部门,负责制定制度、考核、监督、新技术推广,商务处理以及人员的培训,保障公司计量工作的平稳运行。其具体的职责是:

1、负责制定计量管理的规章制度及相关标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其它有关规定的原则,健全完善销售过程中计量管理,每月对各销售分部的衡器计量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抽查和考核工作。

2、对销售过程中出现较大的计量误差或与用户发生纠纷时,由质数量管理科负责组织事故分析、查找原因并提出解决办法。对各分部进行检查时作详细的记录,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各分部,及时处理,确保计量的准确。

3、制定衡器的更新改造计划。组织对司磅人员和维修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负责推广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和先进管理经验,不断改进提高销售分公司的计量工作水平。

4、负责制定衡器的维修计划,配合有关部门对衡器进行周期检定,并定期检查衡器的日常维护情况。

5、销售分公司质数量管理科负责对各个销售分部的过磅情况进行抽查。

二、司磅人员管理

1、各销售分部经理对本部门的计量工作全面负责,对于发生的计量纠纷负有直接的责任,负责对本部门的司磅人员进行日常管理。

2、司磅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新从业人员应经过业务培训取得岗位证书后上岗。司磅人员称量时严格按规定操作。

3、未安装机电转换装置和打印设备的机械衡器,称量时原则上有两名司磅人员,一人过磅、一人记录。所有衡器在无煤业公司监磅人员在场时,除特殊情况外不允许过磅。

4、装载外运的铁路货车,装车误差按净重的正负0.4%计算,机械衡器的司磅人员必须如实填写原始过磅记录、精确到20kg,过磅记录(包括计算机)应保存三年以上。

5、司磅人员接班后应检查仪表零位是否正常、称量台面的卫生状况、引轨(引坡路)和称量台面之间的间隙是否有杂物,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必要时通知维修人员。司磅人员交接班时应有交班记录。

6、电子汽车衡过磅时,要求前面称量完的车辆完全下磅后,其他车辆再上磅。对有可能超本衡器最大量程的车辆司磅人员有权拒绝上磅。

7、各销售分部月底对本月的计量工作进行总结,制订下月计划,如有紧急的情况要妥善处理,并及时反馈质数量管理科,确保公司的煤炭计量工作安全,准确的进行。

三、衡器管理

1、各销售分部负责所用衡器的日常维护、周期检定前的准备工作和配合周期检定、定期检查衡器称量台面和基坑内的积水、煤渣等杂物并及时清理,要求每周不少于一次,并有详细的记录。每月检查2次电子衡器的接线盒及传感器线是否有异物。

2、有条件的销售分部每月对衡器进行2次计量(示值)检查,在雷雨天气原则上停止过磅并关机断电。全天24小时工作的电子衡器要求每班停磅关机一次(包括计算机),时间在30分钟以上。

3、各销售分部按月申报需要中修和大修衡器,每月初把维修计划报公司质数量管理科,各销售分部负责本销售分部衡器的小修及日常计量检查,质数量管理科负责组织对衡器进行中修和大修。

4、在销售分公司设立衡器专职维修人员,负责销售分公司所有衡器的大、中修任务,各种修理衡器的专用工具由他们负责保管。衡器大修人员由质数量管理科负责管理,由质数量管理科制定安排具体的工作计划和维修任务。

5、目前衡器发生大的故障各分部要及时报告公司质数量管理科,并通知铁运公司修理,销售分部配合、必要时衡器专职维修人员也配合修理。

第二篇:衡器维护管理办法

衡器维护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保证全厂衡器(汽车衡、动态轨道衡、静态轨道衡)计量准确,充分发挥使用功能,延长使用期限,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计控室工作内容

一、负责衡器的仪表、计算机、传感器、秤体(限位、拉杆、过渡器)等日常维护。

二、对全厂衡器每周进行一次巡检,检查称体、仪表、计算机、传感器状态,称体与基础固定状态等,必要时进行校正,保证主机设备正常运行,详细做好巡检记录。

三、巡检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处理,如果处理不了,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依据领导要求按时完成。

四、计控室仪表维护人员接到相关部门通知后,维护人员立即到达现场进行处理,不得延误。如处理不了,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请相关部门协助处理。

五、衡器停止使用或启用,应由计控室下达通知单,特殊情况电话通知(通知单必须事后补齐),检斤员接到通知后方可停用或启用汽车衡。

六、计控室负责衡器检定的组织、协调、联系等工作,保证检定工作按时顺利完成。

七、负责衡器的维护、维修和保养,确保衡器正常工作,保证计量数据误差在国家规定范围内。

八、计量管理人员检查相关部门衡器使用情况,如违规按相关条例处罚。第三条 物资管理部检斤人员工作内容

一、发现称重不准或其它异常现象,立即通知计控室。

二、如需搬动仪表、计算机及外围设备,检斤员应按关机顺序正常关机,下电后方可搬动,严禁带电移动仪表、计算机及外围设备。

四、检斤员按照计控室下达的衡器停止使用或启用通知指令进行工作。

五、检斤人员负责秤体日常卫生清理,并及时清理积雪、积水、秤体淤泥、积料。

六、检斤人员应负责室内计算机及外围设备的卫生清理工作,保证计算机及外围设备上无积灰。

七、检斤人员应保护好室内各电源线及信号线,免被电热设备烫坏导致电源线短路,烧毁计算机及外围设备。

八、计算机电源插排上不得插其它电器设备,并保证各电源插头良好接触。各插排固定后,不得随意挪动。

九、检斤员不得在计算机上做与检斤无关的工作,也不得违规操作。

十、动态轨道衡检斤时机车超速或存在加减速时,检斤员应立即通知铁运司机重新过衡检斤,如司机不执行指令,立即通知铁运车间领导,同时拒绝出具检斤票据。

第四条 制成车间工作内容

一、岗位人员发现静态轨道衡称重不准或其它异常现象,立即通知计控室。

二、岗位人员负责保持称体表面及内部清洁,并及时清理积雪、积水、秤体淤泥、积料、杂物等。

三、熟料装车完毕后半小时内通知铁运车间将机车牵出轨道衡台面,并同时通知生产管理部,生产管理部做好记录。

四、岗位人员不得在计算机上做与检斤无关的工作,也不得违规操作。

五、岗位人员负责室内计算机及外围设备的卫生清理工作,保证计算机及外围设备上无

积灰。

第五条 铁运车间工作内容

一、机车通过动态轨道衡台面称重时速度必须保证小于15公里/小时,最好控制在8-12公里/小时,即最后一节车过衡要在7±1公里/小时左右,保证滑行过衡,机车在检斤过程中严禁加速或减速。

二、机车过衡检斤时超过规定速度或存在加减速情况,接到检斤员通知后,必须重新过衡检斤。

三、每年动态轨道衡的检定工作,铁运车间要全力配合计控室,保证检定用机车准时到位,满足检定部门工作要求,不得延误。

四、轨道衡称体铁轨及引轨两侧固定螺丝及弹簧扣板损坏时应立即更换,确保轨道牢固。

五、铁运车间接到制成车间放料岗位牵车通知后,半小时内将机车牵出静态衡台面,严禁长时间重车压在称量台面上,以防传感器弹性体受压变形

第六条 对违反本办法的,责令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或责任部门进行必要的处罚。

一、计控室维护人员由于巡检维护工作不到位,耽误进出厂物资检斤,处罚计控室责任人50-100元。

二、计量管理员每周巡检动态轨道衡时,对上一周机车称重速度进行检查,若发现称重机车超速或在台面上加减速,每次扣罚当班机车司机50元。检斤员没有及时发现超速和加减速情况或没有及时通知铁运司机重新检斤,每次扣罚检斤员50元。

三、由于人为原因使计算机系统不能正常检斤,耽误物资进出厂,每发生一次处罚当班检斤员100元。

四、计控室每发现一次称体积淤泥,导致称体顶起,不能检斤,对检斤人员处以50元的罚款;每发现一次用检斤计算机做其他工作和违规操作,导致计算机系统瘫痪无法检斤的,对检斤员处以100元的罚款。

五、计控室每发现一次检斤员在计算机插排上插其它电器设备,导致计算机损坏影响检斤的,对检斤员处以100-200元的罚款。每发生一次电源线及信号线被电热设备烫坏,导致计算机及外围设备损坏而影响检斤的,对检斤员处以100-200元的罚款。

六、每发生一次检斤设备未关机和下电,就随意移动检斤设备而导致检斤设备全部或部分损坏的,对检斤员处以100-200元的罚款。

七、汽车衡限载吨数为本衡器量程,各车间装车岗位对大吨位货车要严格把关,杜绝超载现象。如超载,由物资管理部下罚单,对放料人员处罚50—150元的罚款,对超载车辆不予检斤并处罚100-200元的罚款。

八、铁运车间未在规定时间内将机车牵引出,每超一小时扣罚20元。

九、、计控室、物资管理部、制成车间、铁运车间等先关部门未履行本办法规定的职责,造成衡器无法正常工作,经生产管理部核实责任,每认定一次处罚100—200元。

十、计控室每月需完成本办法要求的考核工作,每月月末上报企管部,未按时上报,处罚计控室100元。

第七条 本办法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批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第八条 本办法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负责解释。

第三篇:维修维护管理办法1

永善县广播电视“村村通”直播卫星覆盖工程

设施维修维护管理办法

第一条 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以下简称“村村通”),是各级政府为解决山区群众看电视难、听广播难所办的一件重要实事。为加强我县“村村通”设施维修维护工作,确保“村村通”长期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县广播电视局是我县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指导、检查、监督“村村通”工程的建设、维修维护工作;负责筹措“村村通”工程专项设备维修维护资金;依法对“村村通”工作实施行政管理。

第三条 县设立广播电视“村村通”维护中心,组成人员以县广播电视局工程技术室为主;各乡镇设立“村村通”维护站,以广播电视站为主;各村设立村级维护点,以村级广播影视协管员为主。县“村村通”维护中心负责全县“村村通”工程的维修维护工作,指导乡镇的维修维护站工作,培训乡村技术人员,提高设备完好率。乡镇的维修维护站业务上受县“村村通”维护中心指导,具体负责本乡镇“村村通”设备的日常管理和维修维护工作。村级维护点在乡“村村通”维护站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第四条 推行县、乡(镇)、村、用户四级联动管理的维修维护服务运行机制,采用头两年由厂家提供无偿服务,两年后提供有偿服务的办法,建立“村村通”维修维护专项资金,构建全县范围内的村村通维修维护联动运行机制。

1、凡属广播电视“村村通”直播卫星覆盖工程建设的用户,均可以享受因非人为因素造成村村通工程设备坏损的待遇,免费维修服务和更换。设备维修维护范围为易损易坏的接收机、摇控器、高频头的自然故障损坏(人为故障损坏只收材料费)。

2、天线和入户铜轴电缆及附属设施不在维修更换范围,如需维修更换,可由用户自行购置,县“村村通”维护中心提供服务。

3、免费服务期限满两年后,由厂家提供有偿服务的办法,由用户支付村料费和维修维护费。

第五条 免费服务期限两年内,“村村通”维修维护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由县广播电视局负责管理,乡(镇)、村两级维修维护资金使用实行报帐制,根据各乡使用情况经县广播电视局审核后给予报销,村级“村村通”维护资金由乡(镇)广播站负责审核。

第六条 乡(镇)维修维护站根据各乡(镇)的实际情况进行设立,有技术力量的乡(镇)可以直接设在乡(镇)广播电视站,没有技术力量的乡(镇)可以与专业的维修服务人员签订维修协议(所需元器件由厂家提供),实行挂牌

维修,公示维修人员名单及电话号码,并按县“村村通”维护中心核定的付费标准定期支付维修费。

第七条广播电视局每年将与各乡镇广播电视站和县“村村通”维护中心签订“村村通”维修维护责任书。同时,各乡镇也要与各乡(镇)专业维修人员签订责任书,责任到人,确保“村村通”实现长期通的目标。

第八条县、乡(镇)要对“村村通”维修和维护工作的落实与使用情况建立管理档案,维修服务人员的补助以档案建立的数量为依据,进行补助。

第九条 “村村通”设施发生严重事故时,特别是出现安全问题时,设施所在地的乡(镇)要及时报告县广播电视局及有关部门,对隐瞒不报的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十条 本办法由县广播电视局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四篇:衡器电子秤选购、维修指南(定稿)

衡器电子秤选购指南

电子衡器的使用已遍及各个行业,它不但具有高精度的计量,而且实现了多功能、多用途。电子衡器分自动衡器和非自动衡器两大类,而市场上普遍使用的是非自动衡器。它主要用于贸易结算方面,也是群众接触最多的电子衡器,例如其中普遍使用的电子计价秤、电子台秤和电子汽车衡;自动衡器一般较常见于工矿企业的配料秤、定量包装秤等。一 衡器的基本知识: 最大称量Max :衡器最大可以显示的重量值,应该在所选的最大称量的2/3左右最佳; 2 最小称量Min:电子秤可以达到准确度标准的最小重量值。被称的重量应大于最小称量; 2 台面尺寸:称重台的大小尺寸,所称的物体大小不要超过台面范围; 鉴定分度值e :电子秤可以显示的准确的细分值,显示精度要小于物品的检测误差值; 4 准确度:目前市场上销售的衡器的精度等级为(III)级秤,鉴定分度一般为3000分度,其最小分度值根据秤量的大小从1g至50kg不等,根据要求和经济情况选择; 使用功能:计重/去皮/置零,计价/累计,计数/累计,百分比/平均值,上下限报警,电脑输出接口,打印输出接口,显示输出接口,存储/记忆功能,计量单位选择,无线遥控/数传。供电方式:交流,直流,交/直流两用,根据实际需要选择; 二 电子秤选择事项: 根据所称物品:经济价值高的物品要选精确度高的秤(称黄金要选0.1mg的天平,称鸡蛋就可以选1/3000精度的计价秤就可以了)。根据所用称量:如经常称几十公斤的物品,可以选择100公斤的台秤(经常称的重量值应在最大称量的中值最好)。电子秤选择的太小会损坏传感器,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选择的太大会使称重不准确,影响计量的准确性。根据使用功能:如需要计算物品的数量,就以选计数的(台/案)秤;定量包装的物品可以选计重的(台/案)秤。三 重要选择事项: 使用环境粉尘大,潮湿,雨淋的环境,要选择防护等级高的电子秤。使用环境有强磁场,大型动力设备干扰的场合要选择有特出防护的电子秤产品。3 选择有生产许可证的正规厂家的产品,要具备:使用说明书,合格证,保修卡。四 一般测试; 电子秤在空秤状态下和最大秤量状态下数字均显示稳定(不跳数); 2 用1/3最大秤量的砝码(或接近此值的重物)放于秤台面1/4(将秤台面均分 4份)的范围内测试点数字是否一致。如有条件,取最大秤量的标准砝码放于秤台面上测试电子秤准确度; 取接近最大秤量的标准砝码(或接近此值的重物)重复加载3次,测试各次数字是否一致; 5 按各功能键,测试各功能键是否接触良好,是否能达到目的。充电试验:注意供电是否为220V,插接好充电电路应能给电子秤供电并给蓄电池充电。看完上面的简单介绍,您一定对电子衡器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还有什么疑问,请电话和我们联系,我们会精心为您选择推荐性价比高的商品。日常保养

1.在需要充电时 ,要注意外接适配电源(降压电源)额定的输出电压是否与该秤 “ 表 ”匹配 ,¢ 6 插头的极性是否正确(电压可以有10% 的正负差)还要注意适配器的初极额定电压是110V 还 220V,千万不要搞错。(9V 的空载电压应大于 12V, 注意变压器的额定功率要大于15W, 硅钢片的质量要好。否则 ,将造成充不进电流。

2.仪表提示需充电时再充电 , 不要无谓的增加充电次数(因为最好的铅酸蓄电池最多只能充放电 350 次 ,一般的产品为 300 次左右 ,否则会降低蓄电池的使用寿命 ,给客户带来经济损失。台案/秤均配置 6V/4A 的电池 ,充足电后 ,LED 显示时可以使用 80 小时 ,LCD 显示时可以使用 120 小时 , 这样就可以计算出电池的正常使用寿命为 24000~36000 小时。如 : 某单位使用计重秤每天工作 12 小时 , 充足电后可以使用 6 天 , 不要使电池电压低于 5.5V 以下 ,那样 ,电池将充不进电流 ,造成电池报废。长期不用时 , 每两个月应充电一次 , 以免电池过放电)3.要定期对传感器进行检查 ,检查它是否受潮 ,是否氧化 ,运动部位周围是否有异物 ,发现异常时应及时清理维护。简易防潮秤的防腐的措施是在传感器弹性梁的保护层(涂白色的硅胶部位)再涂抹一层黄油 ,这样可以起到防潮的作用。注 : 黄油千万不要涂到弹性梁的测力敏感的部位。6.对于电子秤中的电路板 , 应保持清洁 , 无各种粉尘杂物 , 如有受潮现象 , 可以在干燥后 , 涂刷一层绝缘清漆 , 以利于电路板的保护 , 提高电路的防潮绝缘性能 , 各接插件应接触良好 , 导线无接触不良或漏电现象。更换电路元件时 , 必须为专业人员 维护更换 , 用户不责乱动。7.电子秤(仪表)的壳体基本上是利用塑料制品 , 所以在日常使用时应注意远离具有 腐蚀性的溶剂及气体 , 这样可以延长使用寿命。应避免强力撞击 , 挤压等。随时保 持清洁 , 发现问题急时解决。

8.应尽可能的避免长期工作在温度极高或极低的场所 , 如必须工作在恶略环境时 , 应静止一段时间(30 分钟)后再使用 , 这是由传感器和电子元件的温度特性所决定的 , 他们要有一个温度适应过程后才能正常的工作 , 否则将会出现称量不准的现象。维修指南 不归零(不回零,不称重)

a 检查传感器输出信号值是否于标准内。(A/D的总放大码/使用内码范围/底码范围)b 未在标准内,请参考第十项目作补偿。

c 如无法补偿请检查传感器是否不良。(请依照第八项作检测)d 请依照说明书指示,做重量校正。2 称重量不准

a 观测内码值是否稳定,传感器各部位是否有摩擦现象,稳压电源是否稳定,运放电路是否正常,A/D电路的线路版是否有异物,反馈电阻/电容/滤波电容是否不良或漏电。b 检查传感器输出信号值是否于标准内。c 未在标准内,请参考第十项目作补偿。

d 使用砝码测试秤盘四脚秤量是否平均。(如不平均,请参照第九项进行磨秤)e 请依照说明书指示,做重量校正。3 无法开机

a 请先确定非为保险丝、电源开关、电源线及电压切换开关的问题所造成。b 检查变压器有无AC110/220输入及AC18V输出。

c 请将电池取下再以AC电源开机,以了解是否为电池电压不足所造成。(测量电池电压,要高于6V以上,低于时请充电,若低于5.5V,且充饱电不久就没电时请更换电池)。4 显示不良

a 将正常LCD接脚用手并联在维修秤LCD上,再开机观察正常的LCD上是否也有相同不b良情况,如没有的话就可断定为LCD不良。

b 检查CPU接脚有无氧化、冷焊或短路现象。c LCD之接脚与孔位是否有氧化、冷焊或短路现象。d 检查CPU与LCD之间线路有无断路。5 按键不良

a 请先更新K/B测试,如新K/B功能正常时,则可判定为K/B不良。b 测量K/B与CPU之间线路有无断路、冷焊。c 检查K/B脚座是否有接触不良现像。

d 测量K/B与CPU回路上的二极体是否有短路、断路。6 无法秤到满载

a 检查传感器输出信号值是否于标准内。b 未在标准内,请参考第 十项目作补偿。

c 如无法补偿请检查传感器是否不良。(请依照第八项做检测)d 补偿后如有不稳或无法补偿,请更换传感器。e 检查内部有无线材或保护装置干涉。f 电池电压是否在6V以上。

g 更换L/C测试是否为传感器不良造成。7 电池无法蓄电

a 请先确定非为保险丝、电源开关、电源线及电压切换开关的问题所造成。b 检查变压器有无AC110/220输入及AC18V输出。

c 将电池于机板接PIN取下,量 测机版充电电压是否为7.2V左右,如不足请检查电源相关回路。d 检查机版,变压器输入端插PIN附近之二极体是否正常。e 更换蓄电池。8 传感器不良判别

a 静态量法:使用三用电表之欧姆档,分别量测传感器之E+对S+、S-(或是E-对S+、S-也可)阻 值是否相同,一般而言误差在0.5Ω以上就需做补偿,如误差过大(2Ω以上)则建 议更换L/C。b 动态量法:将传感器接线正确的接回主机板,使用数位电表(四位半以上较佳)之DCV档上,量测S+对地与S-对地之电压是否相等(最好是0误差),如不相等需做传感器补偿。9 角耦差调整(单传感器)a 先进行重量校正。

b 以满载的1/3砝码量测秤盘四角看其显示值。c 以锉刀磨1~4角中秤量值最低的那边后按归零。(第一次磨秤时,请以小力试磨的方式来测试其力道,以避免造成传感器损伤)d 重复2~3项动作,直到秤盘四 角以中心为基准误差在±1跳内,再做重量校正即可。e 如果秤盘四角值误差过大,而且经磨秤后还是过大的话,就表示此传感器已故障,或是磨秤方法错误。

f 磨秤时需注意传感器规格,满载重量越轻,磨的力道也要越轻。10 传感器补偿

a 传感器输出信号过高请加一电阻器(50K~2.2MΩ依情况使用)在传感器的“E+S-”之间信号使值到正常范围(电阻值越低=传感器输出信号越低)。

b 传感器输出信号过低或-ERR请加一电阻器(50k~2.2MΩ 依情况使用)在传感器的“E+~S+”之间使信号值到正常范围(电阻值越低=传感器输出信号越高)。附录:检测A/D电路放大码的方法

把电子秤调试到内部设定状态(使之显示当前的内码状态)施加满称量砝码,记录此放大码值,它们的关系:底码值 + 满称量放大码 + 安全区码。

电子秤准确度

按照国家计量标准,电子秤属于中准确度等级的秤。标志III,也有叫三级秤的。秤准确度的定义是:准确度等级III,检定分度值e,检定分度数n,最大秤量Maix,最小秤量Min。就是说电子秤的准确度标准是由各项计量指标组成的,比如属于三级秤的检定分度数必须在202_-10000分度之内。准确度越高秤的计量性能越高,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这台秤很准,误差小。

其实电子秤的误差是由有多个称量点的允许误差分别检测的,比如一台最大秤量3公斤的电子秤,检定分度数是3000,检定分度值是1克,最小秤量是20克,要求这台秤在20克、500克、1000克、3000克都不能超出允许误差值,各个点检定合格了才算电子秤称量合格。

到国家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检定电子秤时还有许多检测项目,比如电子秤的外观检查,抗电磁干扰检测,计量标志证明检查,附属功能检查等。

秤属于国家强制管制的计量器具,买到的新秤必须到当地计量部门检定合格后才可以使用,而且每年都要进行年检。只有检定合格的秤才算准确的秤。

电子秤的准确度越高,误差就越小,称重性能越好,当然价格也越高。

第五篇:衡器管理办法

衡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衡器的监督管理,保证计量单位制的统一和量值准确可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衡器系指案秤、台秤、地秤、电子皮带秤、料斗配料秤、电子秤、汽车衡、火车衡等,衡器的计量单位必须使用国家统一规定的法定计量单位。

第三条公司范围内从事衡器使用、维修、检定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信息控制中心是公司计量器具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第二章 衡器的选购

第四条 需求部门根据标准规范、生产工艺要求及实际工作需要,应用衡器选型标准流程向信息控制中心提出采购需求,信息控制中心根据其申请确定衡器的量程、精度等级、数量型号,在统一把关、保障重点前提的下,编制衡器需求计划报主管领导批准,再由采购部门招标购买。

第五条 购入的衡器应具有CMC(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标志,严禁采购未取得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企业生产的衡器。

第六条 衡器购进后,由信息控制中心组织相关单位开箱验收。

1、检查衡器的数量、规格型号、量程精度、生产厂家等是否与购货合同、随机出厂资料相符。

2、检查衡器的随机资料是否齐全。

3、将出厂使用说明书、图纸、出厂合格证、出厂检定证书、验收单等技术资料收集齐全,建立衡器技术档案。

4、简单及精度较低的衡器由信心控制中心指导使用单位根据出厂使用说明书要求进行安装。

5、复杂或精度较高的衡器由信控制中心联系生产厂家到现场安装。

第三章 衡器的检定

第七条 经验收合格的衡器,由信息控制中心按相关的规定进行自检、送检或联系现场检定,取得检定合格证书并经审核后,使用单位方可投入使用。

第八条 检定合格的衡器,由信息控制中心填入《衡器登记表》、《衡器检定计划及完成情况统计表》。

第九条 经验收或检定不合格的衡器,由信息控制中心负责及时联系供应商或厂家修理或退换。

第四章 衡器的使用、维护、保养

第十条 衡器的使用,应有专人负责,流动性衡器应专人保管,保管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发现故障、损坏或有不正常状态时,应立即停止使用,通知信息控制中心进行维修、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在使用过程中,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案秤

1、秤上有明显的合格印记并处于有效期内,秤上零部件完好无损,增铊配套齐备,封盖完好,有检定印记。

2、使用时,应将秤放在稳定坚实的平台上,秤体底座的3个支点应全部落实,秤体不得有明显的倾斜。

3、称量前要估算一下被称物体是否超过秤的最大量程,不要将超重的物体放在秤上称量,以免压坏秤件。

4、放置被称量物体时,要注意小心轻放,不要冲击碰撞承重盘,并尽可能将物体放在承重盘的中央位置

5、游铊指示边应与标尺分度线平行,读数时注意对正分度线,预置游跎时,游跎指示边应对准相应示值分度线。

6、连续使用的秤,要经常校对零点,保持增铊、增铊盘、承重盘上的清洁,及时清除称量过程中的洒落物。

7、秤的使用范围为最小量程至最大量程。注意:小于最小量程的不宜使用,超过最大量程的禁止使用。

8、称量完毕后,及时做好案秤的清洁工作,不准在刀子、刀承工作面上涂油。称过腐蚀性物质后要及时擦拭干净。

(二)台秤

1、使用前,将台秤放置平稳,落实在一个坚实且平坦的地面上,四轮(脚)同时着地,秤体不能倾斜。

2、使用具有检定合格标志的秤,并在有效期检定周期内使用。

3、秤上领部件应完好无损,增铊配套齐全,封盖完好并有检定印、证,游铊移动自如。

4、连续称量时,要经常注意秤的零点状态,每称量10-20次要调整一次零点。

5、游铊指示边应与标尺分度线平行。读数时,应注意对正分度线。预置游铊时,游铊指示边应对准相应示值分度线。

6、放置被称物体时,应注意轻放,且尽量放在承重板的中央位置,不要靠碰立柱。

7、不要超出秤的最大量使用,也不要称量小于最小量程的物体。

8、使用完毕后,做好台秤的清洁工作,妥善保管,不准在刀子、刀承工作面上涂油;称过腐蚀性物质后要及时擦拭干净;不要置于腐蚀、潮湿和露天场所。

(三)地秤

1、审查该秤是否具有有效合格证、分度值及有效量程是否满足使用要求。

2、检查秤的技术状态是否处于正常;零部件应完整、不损坏;计量杠杆、承重台能摆动自如。

3、不要超出秤的最大量程使用,也不要称量小于最小量程的物体。

4、放置被称物体时,应注意轻放且尽量放在承重板的中央位置。

5、物体放稳后,先预测其重量,首先移动主游跎在开启示准器,然后再移动副游铊调整平衡,并关闭示准器进行读数,记录。

6、连续称量时,每10-20次检查空秤零位漂移并校正。

7、在称量过程中,不得移动影响称量准确性部件,如平衡调整铊等。

(四)电子皮带秤

1、电子皮带秤应由专人使用。使用操作人员应认真阅读使用说明书,熟悉操作方法,掌握故障应急处理办法;工作时,必须精力集中,注意观察,不得随意离开工作岗位。

2、要注意运行过程中物料的加放是否均匀,若变化太大应及时进行调整,以保证称量的准确。

3、要注意防止皮带跑料、漏料。

4、电子皮带秤的主要器件(传感器、秤架)应注意保护,要加封记,必要时应加以隔离,确保不受人为影响。

5、秤体上严禁站人或受其他外力作用,尤其是在更换皮带进行调修时更应注意,防止损坏称重传感器或造成秤架变形。

6、要定期检查皮带运输机的拖辊,防止皮带跑偏等情况,做好记录,确保皮带运输机运行良好。

7、每天清除秤架上的积尘、异物,保持传感器的清洁。

8、要经常保持称量仪表的清洁、干燥,不得随意打开其表壳。

9、定期检查秤体与仪表间的电缆是否有损伤、脱接并做好记录。

(五)料斗配料秤

1、使用中的秤应有检定证书或检定印记,并在有效期内。

2、每周检查秤体基础,看有无裂纹、剥落等影响强度的缺陷,做好记录。

3、每周检查电缆、电线有无破损,接插件牢固,接触良好。

4、使用前检查各开关、按键、旋扭动作是否正常。

5、使用前检查加料门、卸料门是否开关方便、活动自如。

6、每周检查料斗是否牢固、稳妥,有无晃动,7、每天检查料斗秤的零部件有无外伤、缺损、变形和锈蚀,发现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汇报。

8、每天清除料斗周围的物料,特别是称重传感器四周,保证料斗和传感器清洁。

(六)电子秤

1、使用前,将电子秤放置平稳,落实在一个坚实且平坦的地面上,四脚同时着地,秤体不能倾斜。

2、使用具有检定合格标志的秤,并在有效期检定周期内使用。

3、连续称量时,要经常注意秤的零点状态。

4、放置被称物体时,应注意轻放且尽量放在承重板的中央位置。

5、秤的使用范围为最小量程至最大量程。注意:小于量程不宜使用,超过最大量程禁止使用。

6、使用完毕后,做好台面的清洁工作,称过腐蚀性物质后要及时擦拭干净。

7、应有专人负责管理、使用、定期检查,做好记录,保证案秤处于完好合格状态。

8、使用完毕后要保持称量仪表的清洁、干燥,不得随意打开其表壳。

9、定期检查秤体与仪表间的电缆是否有损伤、脱接并做好记录。

第十一条 火车衡和汽车衡要由专业计量人员根据使用操作说明书编定操作规程,并按以下进行操作和保养:

1、使用前应清除称重台面杂物,检查是否有顶卡现象,检查设备各螺丝、接线是否松动,并调整紧固,定期对各部件及螺丝进行润滑保养。

2、接通显示器电源,预热至少15分钟,待确认显示器状态正常后,进行空秤调零,然后开始称量。

3、被称车辆的载重量不得超过该衡器的最大称量,上下衡器时的速度不的超过20公里/小时。

4、计量车辆应全部压在称重台面上,应停稳方可检斤。

5、进行仪表的电气连接时,应先切断电源,仪表电气连接好后再送电。

6、传感器工作状态下,秤体严禁使用电焊,以防止击穿传感器。

7、传感器及秤体的限位间隙必须经常检查,发现间隙不合适立即调整(间隙控制在3-5mm),如果间隙不符合要求严重影响称量。

8、基坑内不应有积水,因暴雨等原因造成基坑积水,应立即疏通排水道。传感器一旦泡水,应全面检查,采取措施后方能通电,接线盒进水后应用电吹风将接线板吹干后在对仪表通电。

9、如对衡器计量精度发生疑异时,应及时报告部门领导及衡器检修管理人员。

10、下班后,应将计量设备运行情况详细记载在交接班记录上,较长时间不使用时,应切断称重显示器及电脑电源。

第五章 衡器周期检定 第十二条 公司在用的衡器实行周期检定,信息控制中心负责根据各类衡器检定规定的规定和实际使用情况安排周期检定时间。第十三条 周期检定合格的衡器,由检定单位签发合格证书或合格标签,随衡器返回使用单位。检修人员要对所修衡器负责,不合格的不得流入使用。

第五章 衡器的降级使用、封存和报废

第十四条 当衡器的技术性能降低,信息控制中心应根据量值溯源结果提出使用范围建议,经相关领导批准后,实施降级处理,并在衡器上贴上降级使用标识。第十五条 长期不用的衡器需封存时,由使用者提出封存申请,经相关领导批准后封存并标识。封存期间应加强对封存衡器的维护保养,防止衡器的损坏,开封时应重新检定。

第十六条 固定资产类衡器功能丧失或损坏,以致不能使用或根据标准规定需要报废时,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经信息控制中心组织技术鉴定,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办理报废手续。

第六章 事故登记处理

第十七条 建立衡器事故登记本,对因衡器、数据记录等造成的事故认真登记处理。

第十八条 信息控制中心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召开事故分析会,查明原因并上报企管部处理。

第十九条 信息控制中心负责宣传教育活动,使公司职工吸取教训,排除隐患,避免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的解释权归企业管理部。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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