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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看待效率与公平的关系

怎样看待效率与公平的关系



第一篇:怎样看待效率与公平的关系

怎样看待效率与公平的关系

处理好效率与公平的关系,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核心问题。上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市场经济逐步取代了传统的计划经济,在改革效率大幅提升的同时,收入分配出现了差距过分扩大的现象。收入分配的公平问题日益受到人们关注,我国理论界也开始更多地关注公平和效率的关系,并开展了热烈讨论。对公平和效率的问题,我们党也有一个逐步认识的过程。党的十四大提出要“兼顾效率与公平”,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的《决定》提出“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的《决定》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提出要“注重社会公平”。

公平与效率的基本内涵何谓公平?理论界有这样几种观点:第一,收入差距大小适宜的公平观。这种观点把收入差距大小作为判断社会分配公平与否的标准,在当前西方理论界比较流行。这是以结果的均等作为判断公平与否的标准,而没有考虑收入的渠道和手段。第二,按劳分配的公平观。这种公平观默认“不同等的个人天赋”所形成的不同收入的“天然特权”。要求废除分配上的平均主义,切实贯彻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多劳多得、少劳少得、有劳动能力不劳动者不得食的原则,这种原则摒弃了平均主义的分配体制,认同劳动者通过诚实劳动和努力可以得到更多回报,体现了激励原则。第三,机会均等的公平观。这种公平观强调的是在市场竞争中给每一个人提供均等的机会。第四,收入分配中的公平是分配尺度、分配过程、分配规则的公平,而不是单纯的结果公平。对个人来说,即使参与分配的机会均等、公平竞争,而实际分配的结果也可能是不均等的。例如,按劳分配,以投入的劳动为尺度分配,多劳多得,少劳少得,必然形成个人收入差距;按投入要素分配,以投入的劳动、资本、土地、经营力为尺度,更会形成个人收入差距。如果抹杀这种差距,追求结果的均等,必然导致平均主义,这恰恰是不平等的表现。

马克思主义认为,公平是历史的、相对的,不是永恒的。公平是社会历史发展的产物,不同社会、不同阶级甚至不同的人,对公平的理解是不同的。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经济学意义上的公平是有关经济活动的规则、权利、机会和结果等方面的平等和合理,它是调节社会关系和财富分配关系的一种规范,它不只是一种主观观念,而是具有客观的内容,它受制于一个国家特定的社会经济结构、政治结构和文化结构,具有相对性、历史性和客观性。

何谓效率?效率概念的基本含义,指的是投入与产出或成本与收益的对比关系。从一般意义上来说,投入或成本就是利用一定的技术生产一定产品所需要的资源,既包括物质资源,又包括人力资源;既包括无形资源,又包括有形资源。产出或收益指的是人们利用一定的技术、投入一定的资源生产出来的能够满足人们需要的或具有一定使用价值的物品或服务,既包括有形的物品,又包括无形的服务。

公平与效率,何者为先?

公平和效率二者之间存在密切关系,但它们之间究竟是正相关关系还是负相关关系,是对立还是相辅相成?大致有以下几种观点:

一种观点认为,公平和效率之间完全是矛盾的关系。他们认为,对效率的追求不可避免地会产生各种不平等,公平和效率如同鱼和熊掌,二者不可兼得,要效率就不能要公平,要公平就必然会牺牲效率。

一种观点认为,公平和效率是可以兼容的,二者可以相互促进、相互统一,一方的存在和发展不是以牺牲另一方为代价的。公平分配有助于效率的提高,效率的提高可以更进一步促进公平。分配是否公平,直接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劳动者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的充分发挥,成为效率提高的必要条件;而效率的提高可以使人们在比例不变的情况下获得更多的分配。

还有一种观点认为,公平和效率是矛盾的统一,二者既有相互矛盾相互排斥的一面,又有相互统一、相互依存的一面。它们的统一性主要表现在:其一,效率是公平的基础。从历史上看,只有效率提高到一定的程度产生了剩余物品之后,才出现公平问题。在效率低下、还没有产生剩余物品时,空谈公平就失去了意义。而从各国经济发展的历史趋势来看,只有物质财富更加丰富时,公平才会增长,越是在不发达的阶段,收入分配就越不公平。到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物质财富极大丰富,全社会也才能达到最大的公平。也就是说,效率使公平建立在更雄厚的物质基础上,公平的最终实现要以效率的极大提高为基础。没有生产力的极大发展和效率的极大提高,是不可能实现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的。其二,公平促进效率。收入分配是否公平,对经济效率有重大影响,分配公平合理能够使各个阶层的劳动者充分发挥主动性、创造性和积极性,能够促使社会稳定发展,从而全面促进劳动效率的提高。相反,严重的分配不公,无论是平均主义的分配方式,还是收入差距过大乃至产生两极分化,都会降低劳动者的积极性,增加社会的不稳定因素甚至发生社会动荡,影响效率。

它们的矛盾性主要表现在:二者之间也存在此长彼消的一面。一方面,公平对效率具有一定的滞后性,效率开始提高了,旧的公平观仍居于主导地位,阻碍生产力的发展。另一方面,在一定时期内为了达到公平,要以牺牲一定的效率为代价;而为了促进效率,又要以牺牲一定的公平为代价。我们同意后一种观点,公平和效率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是可以统一的,但并不是没有任何矛盾,而这些矛盾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是可以得到解决的。

公平与效率,在矛盾中统一

公平和效率是矛盾的统一,因此,在实际生活中,不可能完全做到公平和效率的兼顾。是优先考虑公平,还是优先考虑效率,还是选择其他的结合方式,对此,理论界也有不同的观点。

一种观点主张效率优先。这种观点来自西方自由竞争的各个学派,他们认为自由竞争是最平等的,主张把效率放在优先的政策目标,反对政府通过行政干预进行收入的再分配,认为这样会阻碍经济的发展。

一种观点主张公平优先。他们认为,应将公平作为优先考虑的政策目标,如果听任市场机制发挥作用,必然会产生两极分化,要求通过政府的宏观调控,缩小收入分配的差距。因为,市场竞争中产生的收入差距过大或两极分化是最不平等的,效率不是来自公平而是来自不公平,市场竞争中的效率是建立在不平等的基础上的。

一种观点主张,公平和效率两个政策目标同等重要,没有先后次序之分,二者必须兼顾,即如何以最小的不平等换取最大的效率,或以最小的效率损失换取最大的公平。市场机制的作用要限制,但是不能限制过分;收入均等化措施要有,但不能过度。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我国必须实行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我们党第一次明确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分配制度,是“以按劳分配为主体,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收入分配制度,鼓励一部分地区和一部分人先富起来,走共同富裕的道路”。在党的十五大上,江泽民同志重申了“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经济发展,保持社会稳定”。党的十六大报告继续提出,“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既要提倡奉献精神,又要落实分配政策,既要反对平均主义,又要防止收入悬殊。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发挥市场的作用,鼓励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合法经营先富起来。再分配注重公平,加强政府对收入分配的调节职能,调节差距过大的收入”。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进一步强调,要“正确处理按劳分配为主体和实行多种分配方式的关系,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注重社会公平,合理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切实采取有力措施解决地区之间和部分社会成员收入差距过大的问题,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要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是由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决定的: 第一,在效率和公平的对立统一关系中,由于效率和公平在统一中还有对立的一面,在复杂的两难选择中,只有选择效率优先,才能达到未来更高层次上的公平。历史唯物主义认为,共产主义公平社会的到来也是以生产力极大发展为基础和前提的。没有效率的提高,没有生产力的发展只能是低水平的均等,是共同贫穷。只有生产力发展了,国家的综合国力增强了,把蛋糕做大了,才有可能使每个人分得更多的蛋糕,国家才有更强的经济实力和通过转移支付等手段解决贫困问题,最终实现共同富裕。从这个意义上讲,效率是实现公平的重要手段,效率越高,越为公平提供条件,效率是公平的基础。

第二,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发展生产力是我们的主要任务。邓小平对社会主义的本质作了鲜明的概括:“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可见,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是社会主义本质的应有之义。如果在生产力不发达的条件下,过度追求公平,只能导致共同贫穷。只有生产力发达了,我们才能最终战胜资本主义,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才能充分体现。发展生产力的途径就是提高效率。但是社会主义社会的本质又决定了我们必须消除剥削,消除两极分化,以达到共同富裕,所以,又必须兼顾公平。

第三,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必然要求遵循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如价值规律、竞争规律等。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市场经济就是效率经济,在市场经济规律的作用下,市场主体都必然把经济效率放在第一位,这样,它才能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效率也只有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才能得以实现。因此,我们的政策取向必须维护市场经济规律,保护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实行效率优先。

当然,效率优先不是不要公平,而是要通过效率的提高促进公平更好地实现。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着眼于总体和长远,在不同时期、不同地区、不同行业,其侧重点也会发生变化。

实现效率优先、兼顾公平

第一,在初次分配中充分体现效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主体具有“经济人”的本性,也就是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而要实现个人利益最大化,最有效的经济手段就是按照市场原则和生产要素的贡献取得收入,让贡献大者获得更多收入,激发他们劳动和经营的积极性,在政策上要鼓励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先富起来。

第二,在再分配和三次分配中体现公平。初次分配中讲求效率必然带来收入差距的扩大,要缩小收入差距就需要利用再分配的政策措施,包括对高收入者征收各种调节税,对低收入者和贫困地区实行转移支付,如提供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和临时性的社会捐助,目的是缩小初次分配中的收入差距。

第三,规范收入分配秩序,调节不合理的分配行为,如垄断行业的过高收入,打击非法收入。不规范的分配秩序既损失了效率,又损害了公平。规范分配秩序既可以提高效率,又可以保证公平。

第四,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还要注意把握效率和公平的均衡点。这一均衡点并没有固定的数量界限,却符合社会的可接受程度。也就是说,在社会可承受的范围内都可以以效率为主,当社会难以承受时就必须注重公平的尺度。这种公平点既包括区域之间收入差距的均衡点,也包括行业之间收入差距的均衡点,还包括个人之间的相对收入差距均衡点。需要注意的是,以效率为主并不意味着可以通过非法手段获得财富,也不意味着要有意留下体制缝隙,而是要进一步完善法制、健全体制;注重公平,也不意味着要劫富济贫,一味追求结果的均等。

第二篇:效率与公平的关系

从效率与公平的关系谈 做大蛋糕与分好蛋糕的对策思考

江南大学 生物工程学院 姓名 ***

摘要 随着现在社会的贫富差距增大,效率和公平问题已经成为了社会的热点问题。从社会主义本质来看,提高社会生产效率,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课题。本文从本国对待效率和公平的历史与现状出发,深刻认识了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并在此基础上进行了思考,认为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问题,必须要将公平提升到与效率同等的地位上来,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合理分配、推进教育、完善社保和法制,才能使效率和公平更加平衡。

关键词 效率 公平做大蛋糕 分好蛋糕 对策思考

一、效率与公平的关系理论概述

效率是指人的活动的效率;公平是一定历史条件下通过经济、政治、法律、道德等方式整合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促进社会发展的价值准则。从社会主义本质来说,效率就是生产力的解放和发展,公平就是要达到消除剥削,消灭两极分化。因此,效率和公平虽然是两个不同的指标,却同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课题。

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问题,首先是要正确认识效率和公平的关系。效率和公平是矛盾的两个方面,两者既相互对立,又相互统一。在我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问题一直都被形象的称为“扩大蛋糕”和“分好蛋糕”的问题。没有蛋糕何来分蛋糕之说,所以效率是公平的基础和前提。没有效率,空谈公平是毫无意义的。从本国发展来看,在改革开放之前,我国实行的一直是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分配非常公平,但生产效率低下,社会物质匮乏,大家的生产生活资料都得不到满足,根本就谈不上分配公平。从世界各国的发展趋势来看,只有物质财富更加丰富时,公平才会增长,越是在不发达的阶段,收入分配就越达不到不公平。到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物质财富极大丰富,全社会也才能达到最大的公平。也就是说,效率使公平建立在更雄厚的物质基础上,公平的最终实现要以效率的极大提高为基础的。没有生产力的极大发展和效率的极大提高,就不可能实现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另一方面,公平为效率的提高提供了保证,也就是说“分好蛋糕”可以为持续“做大蛋糕”提供持久动力,同时可以为持续“做大蛋糕”营造和谐稳定的内部环境。收入分配是否公平,对效率有重大影响,分配公平合理能够使各个阶层的劳动者充分发挥主动性、创造性和积极性,能够促使社会稳定发展,从而全面促进劳动效率的提高。相反,严重的分配不公,无论是平均主义的分配方式,还是收入差距过大乃至产生两极分化,都会降低劳动者的积极性,增加社会的不稳定因素甚至发生社会动荡,影响效率。但这里我们所说公平并不是绝对的公平,而是相对的公平。绝对的公平只能降低人们的劳动积极性,导致生产效率的降低,只有相对公平才能同时保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维持社会稳定。

二、改革开放以来对效率与公平的关系探索与实践过程

在改革开放几十年的实践过程中,中国的领导集体渐渐认识和发展了对效率、公平的含义,同时也一直在实践中探索如何处理效率和公平的关系。

在改革开放之初,邓小平在充分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先富带动后富,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的政策。这一政策的提出否定了计划经济时代“吃大锅饭”的“大体平均,略有差别”的政策,认识到平均主义只能打击先进、鼓励落后,合理的扩大收入差距才能提高人民的劳动积极性,提高劳动生产效率,解放和发展生产力。这是一个效率绝对优先的时期,公平没有被提到议程上来。

在改革开放进行到八十年代中期,邓小平察觉到了社会贫富差距越来越大,反复强调社会主义的目的是共同富裕,而提倡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裕起来是实现共同富裕的手段,是为了激励和带动其他地区也富裕起来,并且使先富裕起来的地区帮助落后的地区更好地发展。同时为了避免贫富差距过大,他还提出需要对富裕的个人进行一定的限制,比如征收所得税。此外,邓小平对社会主义的本质作了一个新的概括:“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从而把公平与效率上升到社会主义本质的境界层面上来。提高效率就是要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实现公平就是要达到消除剥削,消灭两极分化,实现共同富裕。

党的十四大以后,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领导人, 在实践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在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建立以按劳分配为主体,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收入分配制度,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走共同富裕的道路”,正式提出“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这一观点。随着经济发展进程中收入分配差距不断扩大,党的十六大提出,在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方面,既要反对平均主义,又要防止收入悬殊,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再分配注重公平。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更加注重社会公平,合理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加大调节收入分配的力度。这一时期,领导集体在强调发展的同时,已经开始采取措施解决社会公平问题。在追求效率的同时,开始注重分配结果的公平,关怀市场竞争中的失败者或弱者的基本生存,倡导建立社会保障机制等。

十七大提出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把公平问题提到了更加突出的位置。不再把公平局限于结果的公平,也开始强调起点和过程的公平。

在实践过程中,中国的领导集体逐渐意识到公平不仅仅局限于经济的公平,公平还存在于政治、文化和社会领域,提出了权利公平、司法公平、教育公平和社会公平问题等。随着资源紧缺问题的不断加大,经济发展受到的影响增大,领导集体也逐步认识到效率不仅仅是要考虑到现在发展的效率,也要考虑到后世发展的效率。可持续发展的提出就反应了这一点。可持续发展战略提出“既要考虑当前发展的需要,又要考虑未来发展的需要,不要以牺牲后代人的利益为代价来满足当代人的利益。”可持续发展的本质要求经济社会在人口、资源和环境三个约束条件下持久、有序、稳定和协调地发展。这样的发展观指的是社会整体效率,而不单单是指经济效率。

三、做大蛋糕与分好蛋糕的对策思考 在改革开放之初,将效率放在公平的前面在当时是有实际意义的。这样充分调动了人民群众的积极性,推动了生产的发展,为保障公平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为当时中国的经济打了一剂强心针,使得中国的经济飞速发展。与此同时,“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政策也引发了许多问题,虽然之后政府意识到了这些问题,更加注重公平,但这些问题仍然存在。最为明显的就是贫富差距不断的拉大,基尼系数从1990年低于0.4警戒线的0.35,上升到202_年远超过警戒线的0.47。这是很危险的,贫富差距如此之大,容易造成社会低收入人士的不满,引起社会动荡。同时,一些人利用改革过程中新旧制度衔接中出现的“真空地带”或“灰色地带”,在短时期内攫取大量财富。一些人一味的追求经济效益却违背良心,不顾环境,损害了公众的利益。贪污腐败问题也层出不穷。这些现象的存在更加激化了社会矛盾,造成了现在的仇富心理。

造成现在两极分化如此严重,社会问题越来越激烈的原因是:我国目前在分配上出现了比较严重的突出问题。我国居民收入占GDP的比重从202_年的65.5%下降到202_年的57.5%,下降8个百分点,而世界平均水平为75%左右;同期劳动报酬在国民收入初次分配中的比重从51.4%下降到39.7%,下降11.7个百分点,而世界重要经济体的劳动者报酬在GDP中的份额一般介于50%到57%之间。居民收入占国民收入的比重偏低,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偏低。

尽管国家领导集体已经意识到这些问题,也越来越重视公平在社会分配中的重要性。但是从经济与社会的实践结果看,公平性矫正实现起来仍有很多困难,贫富差距扩大的趋势段时间内也难以逆转。现阶段,社会公平问题处在了突出地位,如果不能及时解决社会分配不公问题,缩小贫富差距,经济发展必将受到抑制,社会也会动荡不安。因此,我们必须进一步重视社会公平问题,调整公平和效率关系,将公平提升到与效率同等的地位上来。著名经济学家刘国光先生也说:第一步可以逐步减少收入差距的幅度,以后再逐步降低基尼系数的绝对值。所以“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口号不妨改成“公平和效率并重”。

要实现公平与效率并重,在做大蛋糕同时分好蛋糕,必须要坚持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和按劳分配为主体。邓小平曾经说过“只要我国经济中公有制占主体地位,就可以避免两极分化”,他又说,“基本生产资料归国家所有,归集体所有,就是坚持归公有”,就“不会产生新资产阶级”。这充分说明了坚持公有制经济为主体有利于实现社会公平。据国家统计局原局长李成瑞计算,202_年,二、三产业的公有制经济(国有+ 集体)与非公有(私有+外资)经济的比重是:资本为53:47,就业和增加值均为 39:61。我们虽然找不到更近些年的公有制和非公有制在国民经济中所占的比重,但按照国家公有制经济发展趋势估计今日公有制成分占全部经济的比重在25%左右。这一数据让人不得不担心公有制是否仍然保持着主体地位。同时,我们也不能只是片面追求公平,不然就会重复改革开放前的错误,降低效率。因此,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和按劳分配为主体,实行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和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是实现公平和效率平衡的基础。

此外,要在做大蛋糕同时分好蛋糕还应做到以下几点。

一、深化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增加城乡居民的收入。其中包括:提高“两个比重”即居民收入占国民收入的比重,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和加大收入再分配的力度。提高“两个比重”有利于理顺国家、企业和个人三者之间的分配关系,有利于增加广大劳动者收入,维护劳动者权益,也有利于合理调整投资于消费的关系,促进社会公平。针对“两个偏低”的现象,《建议》曾提出“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把“民富”与“国富”放在同等位置同步考虑,无疑将有力推动发展蛋糕的合理分配。

二、努力发展教育,提高居民教育水平,转变人们的观念。教育是提高人才竞争力的根本途径,只有实现了教育的公平才能尽可能保证起点的公平,使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生存下来。从几次科技革命中,我们可以看到科学技术可以促进生产力极大的发展。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提高居民的教育水平是进一步提高社会生产力的唯一途径。只有提高了人们的教育水平,才能进一步提高效率、做大蛋糕。除了要提高人民的教育水平之外,还应该致力于人们观念的改变,提倡回报、奉献社会。国外除了初次和再次分配以外,还有三次分配即慈善活动。相比而言,我国的慈善工作还远远不够。同时为了避免某些有心人士利用慈善敛财,国家还应该对慈善制度进行完善。

三、建立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人民的基本生活,提高中低收入者生活质量。制度保障是实现公平的有效途径。建立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可以保障人民的基本物质生活需要得到满足,在一定程度上实现公平。

四、完善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建设,坚决取缔非法收入。当今社会矛盾的激化,除了贫富差距过大之外,另一个重要的原因是非法收入过多。因此,必须建立更加健全、更加严苛的法律制度,减少非法收入。

当然,在力求分好蛋糕的同时,我们依然要努力做大蛋糕,虽然目前我们的GDP总量已经超过了日本成为第二大经济贡献国,但是我们的人均GDP总量还达不到日本的十分之一。做大蛋糕仍然是我们现阶段的一个主要任务。总而言之,在改革开放之后政府在追求效率的同时对公平不够重视,现在我们必须牢牢把公平和效率结合起来,努力实现公平和效率的统一。

参考文献

[1]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M].202_修订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 关于国有经济的比重和控制力的探讨[J] [3] 卢周来.既要做大蛋糕又要分好蛋糕——学《建议》话解决收入分配问题[J].

第三篇:公平与效率的关系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概论(论文)

题目:公平与效率的关系

院 系:

专 业:

班 级:XXX 姓 名:

学 号:

指导教师:

二零一二年五月

公平与效率的关系

XXX 摘要:当今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已然已经达到了一定可观的程度,但要保持这种一定程度上的可观,就必须要保持一定的发展效率;在我国社会模式的前提下,社会资源合理分配已然成为了首要任务,否则,即便经济发展再可观,若不遵守既定的分配原则,也只是会偏离了我们的最初理想和愿望。在这种情况下,处理好经济高速发展与资源合理分配的正确关系也就成了一个不小的问题,即公平与效率的关系。关键词:公平与效率;相辅相成;良性循环发展

一、公平与效率的概念

要想能够妥善处理公平与效率之间的关系,首先就要能够弄清楚二者的概念,然后理清楚二者之间的联系与不同,继而妥善处理二者之间的各种关系,以使达到二者利益的统一。

1、所谓公平,即公正、不偏不倚。一般是指所有的参与者的各项属性平均。公为公正、合理,能获得广泛的支持;平指平等、平均。人们都知道公平二字,但不知道什么是公平,公平其实就是交易的粉饰。什么是交易,两个需要的交换方式就是交易。什么是需要,本能利益的需求就是需要。[1]公平一般是在理想状态实现的,没有绝对的公平。现代社会和道德提倡公平,公平也是各项竞技活动开展的基础。但真正意义上的公平是不存在的,公平一般靠法律和协约保证,由活动的发起人制定,参与者遵守。

2、所谓效率,即工作效率,一般指工作投入与产出之比,通俗地讲就是在进行某任务时,取得的成绩与所用时间、精力、金钱等的比值。产出大于投入,就是正效率;产出小于投入,就是负效率。工作效率是评定工作能力的重要指标。提高工作效率就是要求正效率值不断增大。一个人的工作能力如何,很大程度上看工作效率的高低。[2]

二、公平与效率的关系

公平与效率不仅是相互联系的,也是相互促进、相互影响的。

1、效率是公平的基础,没有效率就没有公平实现的物质条件和源泉。效率主要体现的是生产力、经济的发展,若没有生产力、经济的发展、效率的提高和财富的增进,则公平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就难以有什么真正意义的公平。因为建立在生产力水平低下、经济贫穷基础上的公平,只能是低级的、甚至是扭曲的公平。因此,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讲效率,不讲效率就不能有公平。谁拥有效率,谁就可能拥有公平;谁损害了效率,谁就损害了公平得以产生的基础和源泉,谁就必然伤害了公平。

2、公平是效率的本体,没有公平就没有效率存在的理由和保证。生产力、经济的发展、效率的提高,要以公平为条件和保证。且不说社会公平环境对效率的作用,若没有经济领域自身的公平竞争条件,则经济发展和效率提高也是难以实现的。公平解决得越好,生产关系就越合理,从而就越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和经济效率的提高。因此,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讲公平,不讲公平就不能有效率。谁拥有公平,谁就可能拥有效率;谁伤害了公平,谁就损害了效率由以存在的理由和条件,谁就必然损害了效率。

3、以效率为基、公平为体,共同构建一个有利于人的全面发展的经济社会大厦。就整体而言,效率与公平是人类社会永恒追求的两大价值取向。发展经济、提高效率、增加物质财富,是我们追求的一个目标;同样,保障人的权利、促进社会公平、维护政治平等,是我们追求的另一个目标。尽管效率和公平是两个不同的价值目标,但二者不仅是相互联系的,而且是相互促进的关系。一方面,效率是公平得以实现的物质基础和源泉,另一方面,公平是效率由以存在的理由和保证条件。社会发展的最终目的不是见物不见人的财富的积累和增加,也不是没有物质基础的空中楼阁式的平等的扩展和普及,而是人的全面发展。效率和公平两个价值应该统一于人的全面发展的终极价值。无论是效率的提高还是公平的增进,都是为实现人的全面发展而服务的。概括地说就是,以效率为基、公平为体,共同构建一个有利于人的全面发展的经济社会大厦。[3]

三、公平与效率的相辅相成

我个人认为,效率与公平是相辅相成的,二者在现如今的我国资源分配中一个都不可缺少。

1、自建国以来,我们已然走过了六十三个春秋。这六十三年里,我们走过不同的道路来研究如何实现公平,绝对公平的“大锅饭”我们已经见过——造成效率低下、民困国穷,致使国民经济多年停滞于一个水平;讲求效率的“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我们也见过——若没有兼顾公平,则可能造成贫富悬殊、仇富心理和社会动荡。所以,“鱼与熊掌不可得兼”,必须在二者之间寻找一个平衡点。不然、如果一味的追求效率而忽视了公平,那么这个社会就会变得越来越两极分化:贫者愈贫,富者愈富。这种恶性的社会循环,相信我们大家都不愿意看到![4]

2、在我国现今社会,公平与效率的关系更应该得到重视,并更加应该妥善处理好效率与公平的关系问题。不然、一旦问题变得严重化,则便会成为一个棘手的社会性问题。从一开始的绝对公平的方式到后来的按劳分配的分配方式。到现如今,按劳分配的方式已然越发成熟,可是随着而来的,贫富差距也变得越来越大。不可否认,按劳分配的分配制度大大激发了人们的工作激情,提高了工作效率;但是与此同时我们也必须承认,如果让这种制度一直这样延续下去而不加以完善,那么公平这个社会主义赖以生存的理论土壤便也将不复存在,这会是另一个更加严重的社会问题。所以,我们在大力发展经济的时候,不能一味的追求效率,追求集体物质财富;要知道,当集体资源一定程度丰富后,如果不能够妥善处理分配关系,处理好贫富差距,那么社会问题必将日益突出。

3、我认为,效率是保证公平得以实施的基础。如果没有效率做保证,没有足够的物质基础可拿来进行分配,那么公平谈何而言?难不成又要只顾公平而不顾效率的平均分配?这样的路子走过一遍、吃过亏,吸取了经验就不应该再让类似的事情发生,哪怕会出现的可能只是个苗头。而公平是提高工作效率的一种良性动力。因为只有在公平分配或者说在现阶段切实落实按劳分配的分配原则下,才能最大限度的激发工人的工作热情、发掘公认的工作能力,因为只有分配合理了,让大家觉得这种分配方式可以让人接受,那么、工人们就会想方设法的提高自己的工作效率。也只有这样,公平的喙头才会更好的用来提高工作效率。[5]也就是说,如果人们的工作付出与所得是成正比的,那么不用管理者多说,劳动者必然会做出更多的劳动成果来换取自己的所得;反之,倘若劳动者的付出得不到应有的回报,而是那些趋炎附势的人反而能得到更多的话,那么劳动者的积极性久而久之便会衰退,长此以往,不但工作积极性会降低,还会导致整个社会的停滞不前。所以,从这个方面而言,要解决二者的关系,首先还是要从领导阶层入手,任人唯贤,而不是一味的“舍君子而取小人”。也只有这样,公平与效率,才能达到相辅相成的合作关系、而不会再是矛盾对立的关系。

四、领导者和管理者的应有作为

作为管理者和上层领导者,必须同时做到亲切与公正,而不是当一名好好先生。好好先生只会助长员工在表现差时找借口,并且损害了原则。所谓的公平是,每名员工都有相同的机会追求成功,如果有人表现好。领导人就应该站起来鼓掌,如果有人表现差,领导人就应如实给与他相应的处理。[6]要想能够处理好公平与效率的关系,就要能够做到以下几点:

1、施行科学的工作计划采用计划管理。结合现实状况、历史状况、行业状况、工作状况等,制定出科学合理的工作计划,并要求员工按照工作计划认真执行,对于工作计划执行中出现的突变情况,要及时、正确的进行修正,施行科学的工作计划是提高工作效率的保障。

2、引进适用的新设备。就生产方面来说,采用新设备往往都能极大的提高工作效率,这方面是众所周知的。企业不应将眼光局限于此时此地,而应展望未来,投向更长远的利益。当然,尽管知道提高工作效率的方法,自己也明白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性,却不能实行它或者说不能很好地实行,是现在很多人的通病。因此,提高工作效率的关键在于有良好的工作习惯。

3、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一个企业,如果拥有一个良好的工作习惯,那么这个企业就会有更大的发展空间。作为企业的领导人,只有以身作则,保持良好的习惯,那么下面的劳动人民才会随之保有良好的工作习惯。要知道,一个好习惯的养成对一个企业的发展是很重要的,也是一个企业是否有核心能力的体现。[7]

4、同样,这种关系放于社会关系之中同样也是成立的。这就要求政府领导者要以身作则,以自身为标尺,只有领导者摆正自己的位置,拿出工作的认真态度,而且切实做到为人民服务,一切从人民利益出发。不如此,则无法实现领导者与人民大众之间的公平,倘若基本的社会公平都实现不了,那么、我们口口声声所提到的分配公平也就无从谈起了!

五、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正确处理公平与效率的关系

公平与效率不仅是相互联系的,也是相辅相成、相互影响的。公平与效率,可以看作是一个跷跷板的两个端头,这两个端头之间有一个平衡点,但是这个平衡点是一个隐性的点,需要我们耐心的寻找。我们要做的就是找到这个点,处理好两个端头之间的平衡发展关系,一手抓公平,一手抓效率,以效率促公平,以公平提效率。只有做到二者同时发展,让二者相互制约,相互促进,才能使社会公平进一步完善,社会效率进一步提高,以达到这个社会的良性循环发展。因此,我们必须利用效率促进公平,用公平提高效率。[8]只有切实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创造社会财富的同时,妥善处理这块财富蛋糕的分配,以使它的分配相对公平;这样,劳动人民才会有更高的激情来投入工作,才能够更有效地提高工作效率,以创造更多的集体财富。结语:

公平是提高效率的保证;效率又是实现公平的物质前提。规则则是解决效率与公平关系的最好手段,所以规则的公平性至关重要。规则公平决定效率,分配公平则直接提高效率,分配公平的目的在于整个社会真正实现规则公平。所以要找到分配公平与规则公平的平衡点,而能力发展恰恰就是这个平衡点。因此我们就要切实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走可持续发展路线,稳固能力发展这个平衡点,使整个社会模式良性循环下去,这样我们的社会也就能够长治久安,更加稳定快速的发展,更好更快的促进整个社会的和谐。

参考文献:

[1] 斯坦.香德

《西方社会的法律价值》 [2 ]

马歇尔

《经济学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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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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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吉成,宋汝峰

《中国石油大学学报》 202_年第01期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效率与公平及其实现机理》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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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经贸学院学报》 202_年第02期

《论公平与效率相辅相成》 [6 ]

陶瓷商务信息网 202_年3月12日 21:13:35 《领导人如何做到公平》 [7 ]

张远铭

《管理者应如何打造企业核心能力》

[8 ]

符必春,赵捷

《重庆科技学院学报》 202_年第12期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正确处理公平与效率关系》

第四篇:公平与效率的关系

公平与效率的关系

14城市管理:张洪志

在不同的时代,有不同的社会生产力。那么在不同的时代,我们为了更好的发展社会经济活力和保障社会稳定,就会对效率与公平的侧重点做出相应的调整以适应这个生产力水平下的社会。但在任何时候效率与公平一定是并存发展的,效率是公平的物质基础,公平是效率发展的前提。所以,恰当地处理好效率与公平的关系是尤为重要的。

从人类社会发展的历程来看,任何一个社会不能没有效率,更不能没有公平。效率与公平共同构成了社会经济发展的并重目标和根本的价值评价体尺度。那么它们二者的关系又如何呢?美国著名经济学家阿瑟.奥肯说“很多时候为了效率就要牺牲某些公平,并且为了公平就要牺牲某些效率”。在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他更多地把二者看作对立的关系。着眼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二者的关系,我初步断定:公平(经济公平和社会公平)与效率的关系是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

(一)经济公平与效率的关系

经济公平和效率是统一的,二者之间不存在矛盾。首先,经济公平的评价依据是效率,我们强调经济公平就是强调效率,经济公平要求各市场主体机会均等,站在同一起跑线上按市场法则公平竞争,追求最大效率。其次,强调高效率又旨在实现经济公平,只有效率的不断提高,才能创造出更多的物质财富,进而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为实现经济公平提供更多的物质条件;同时,只有效率的不断提高,为社会创造更为丰富的物质文明,才能为推动人们遵守国家法律、为社会主义中国和谐社会建设创造条件,从而形成一个以人为本、人与社会和谐发展的局面。

(二)社会公平与效率的关系

社会公平和效率的关系是辨证统一的关系。

首先,社会公平是提高效率的必要条件和有力保障,对效率有制约作用,没有社会公平,经济活动不会有持续稳定的高效率。可以说任何不公平的机制必然会造成对效率的破坏,没有公平的效率只能是皮鞭下的效率和饥饿下的效率。在传统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建设时期,很少有人想到效率,也没有人敢想到效率;劳动者“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也样,干与不干一个样”,在这种分配体制下“成功地分配了贫困”。1所以,改革开放以后,为了建立现代社会主义中国的市场经济,总设计师邓小平就说:“我们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根本目标是实现共同富裕,然而平均发展是不可能的。过去搞平均主义吃‘大锅饭’,实际上是共同落后,共同贫穷,我们就是吃了这个亏。其次,效率是实现社会公平的物质基础和强大动力,它使一定的社会公平形式得以建立和维持。历史上每一种社会公平的建立和演变都源于效率的提高。无论在什么社会制下,没有效率,社会公平的建立都会丧失物质基础。

再次,效率决定着社会公平的发生和发展。从历史上看,只有当效率提高到剩余产品产生以后,社会才出现社会公平,在效率低到还不能提供剩余产品的情况下,谈公平显然没有任何实际意义。

另一个方面,效率与社会公平之间还存在对立的关系。也就是说,突出效率,就可能牺牲社会公平,突出社会公平,就可能牺牲效率。

所以,效率和公平是辨证的关系。没有公正 ,就没有公平竞争。不公正的竞争中必然存在的超经济利益壁垒将使平均利润率无从实现,要素的自由流通和配置优化就无从谈起,有效调节社会分工的市场机制就无从建立,市场经济的效率就无法实现。

三、社会主义社会制度下效率与公平的关系

(一)社会主义社会下效率与公平的关系 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在于它能够创造出比资本主义高很多的生产效率,能够实现效率与公平的协调统一。这是由社会主义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的本质所决定的。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分配制度下,社会主义能实现资本主义社会无法实现的公平。正如邓小平所说的那样:“我们为社会主义而奋斗,不但是因为社会主义有条件比资本主义更快地发展生产力,而且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消除资本主义和剥削制度产生的贪婪、腐败和不公正现象。”以及“社会主义的原则,第一是解放生产力,第二是共同富裕。”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奉行的“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改革战略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所以说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是相互促进相互统一的关系。

我国作为社会主义国家,坚持效率优先的原则是必然的,生产力的发展必须通过效率的提高来实现,只有生产力发展了,效率提高了,才能逐步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实现共同富裕达到真正的公平。所以,把效率优先放在第一位,最大限度的提高经济效率,这是社会主义本质所要求的,而且,坚持效率优先原则是公平能够实现的物质基础,只有社会物质丰富了,才能增进社会公平。

四、公平与效率在我国的现状及原因分析

应该承认,在改革开放之初,提出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有其合理之处,并且调动了人民群众的积极性,推动了生产的发展,为保障公平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但是,也要看到,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效率与公平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已有了更深入的涵义,社会公平问题日益严峻并亟待解决,已经成为影响国家长治久安与社会和谐的重大因素。

(一)现状的具体表现

中国目前在效率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体力劳动者的收入偏低,而拥有其它各种资源的人的收入偏高,不符合“按贡献分配的原则”,不利于生产效率的提高,而且,过多的贫困人口也抑制了消费需求,限制了国内市场的扩大,不利于配置效率的提高。当前,收入分配不尽合理,贫富差距不断拉大,已是勿庸置疑的事实。“城市居民家庭财产调查表明,占城镇居民10%的最高收入家庭,其财产总额占全部城镇居民财产的45%;同样占城镇居民10%的最低收入家庭,其财产总额仅占全部城镇居民财产的1.4%。这还是城市情况,如果把城乡放在一起对比,现实更加令人触目惊心。

第一,医疗、教育、住房领域中的不平等和侵权问题。202_年社会蓝皮书《202_年:中国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调查显示“看病难、看病贵”成为最突出的社会问题。蓝皮书显示,目前中国贫富差距有扩大趋势,最高与最低收入者收入差距达到18倍左右,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将突破3.3倍。

第二,是国民收入分配在政府、企业、居民个人之间存在一些不合理因素,地区之间、城乡之间、不同群体之间以及在国内外之间仍存在着显著差异。以202_年6月统计数据为例,全国城镇人均月收入最高的上海市比收入最低的贵州省高出了2倍多。

(二)我国收入差距拉大的原因分析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计划经济体制下“平均主义”、“大锅饭”的分配制度被打破,逐步形成了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这对于调动人们的劳动积极性、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提高资源配置效率都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与此同时,人们之间收入差距的拉大也就产生了。当前收入差距扩大,既有历史原因,也有现实原因,既有政策不完善的原因,也有政策执行不力的原因。收入差距扩大与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有关。其中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第一,起点不公平。先天的不公平是客观存在的,人们的禀赋、出身家庭的贫富、所处地区的自然条件有差别,但是后天的起点不公平就有关社会政策的选择。人们主要的不满是受教育的机会、健康的机会、迁徙的机会等的不公平。

第二,过程不公平最为严重,人的发展机会不平等,进入市场的机会就是不平等的。第三,结果不公平更进一步打击了劳动者的积极性,收入分配制度没有全面按照按劳分配的原则,配套的其它分配方式比较单一。

五、正确处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效率与公平关系的对策措施

(一)处理我国国民收入分配中效率与公平关系的措施

效率与公平的关系,既是中国的难题,也是世界的难题。在有着“不患寡而患不均”传统的中国,在效率与公平的关系方面尤其要采取审慎的态度。要承认,“平均主义”不利于提高效率,合理的收入差距有利于提高效率,这是一些国家的历史实践证明了的。社会上总是存在着勤劳人和懒惰人、高技能人和低技能人之分。勤劳人和高技能人效率高,创造财富多,懒惰人和低技能人效率低,创造财富少。如果勤劳人和高技能人的回报与懒惰人和低技能人一样,人们就不愿意勤劳,就不愿意勤学苦练提高技能。因此要奖勤促懒、奖高促低。而奖勤促懒、奖高促低是通过收入差距来体现的。合理的收入差距是市场机制的重要内容,是激励效率的重要杠杆。所以我认为,要解决当前我国收入差距拉大和社会不公平问题,应从以下三方面入手:

1. 政府应履行好扶助弱势群体的职能 第一,大力发展生产力,繁荣社会主义经济。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加快经济发展,把“蛋糕”做得越来越大,不断增强国家经济实力。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在人民生活水平普遍不断提高的基础上,为逐步缩小收入差距奠定日益雄厚的物质基础。

第二,加快农村经济的发展,不断增加农民的收入。我国目前基尼系数偏大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农村居民与城镇居民的收入差距偏大。当前我国政府向农业倾斜的各项政策是缩小偏大的基尼系数的有效政策。

第三,加强宏观调控,实现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地区差距是形成收入差距的一个重要方面,缩小地区差距的关键是实现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关键是优势互补、统筹兼顾。

第四,规范收入分配关系,调节收入差距,规范收入分配关系。具体措施包括:保护合法收入、取缔非法收入、整顿不合理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和保障最低收入。2. 经济部门要正确处理再分配的公平与效率的关系

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和经济市场化、经济国际化的阶段,同时改革开放后,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因而收入分配由原来的平均主义变为出现差距,这是正常的。同时还应看到,在造成收入差距尤其是较大差距的因素中,有些是改革付出的代价或产生违规、不合理乃至非法的收入。再分配不能只注重效率,包括确定公共产品的最优供给水平,更要注重公平。所以必须进一步完善有关的方针政策,促进收入分配结果公平的实现,逐步扭转收入分配差距扩大趋势,具体的要求是:(1)税务部门要用税收合理地调节个人收入。税收的社会公平是指根据纳税人的经济能力、支付能力、纳税能力、福利水平和特定情况下的收益原则,公平地分配税,以利于实现收入分配的结果公平。

(2)财务部门要进一步完善转移收支体系。转移收支包括政府内部转移收支对私人非营利性机构的捐赠、赞助等转移收支,居民之间的内部矛盾转移收支等等。合理地运用这些转移收支形式,有利于实现收入分配的结果公平。

(3)对高消费行为征收特别消费税,把特别消费税作为扶贫专项基金。要鼓励建立非政府性的各种慈善基金组织,这种基金一旦建立便成为一种社会所有的财产,由专门的基金管理委员会管理,按照基金章程规定的用途运作,用于资助科学研究、文化、教育等社会事业。

3. 社会团体和个人积极促进第三次分配的形成

在一些发达国家,慈善事业等第三次分配的总量大概占GDP的3%—5%,而在我国现在只占0.1%,而且其中还有近80%来自海外,只有20%多一点来自内地。通过发展慈善事业,利用高收入阶层的自愿捐献,来援助低收入阶层特别是社会最低阶层和生活不幸者。将在改善贫困社会群体的生存状况、缓解贫富阶层的社会矛盾和增强社会凝聚力等方面将发挥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作为个人,我们应该时刻关注中国经济,我们应该对自己生活的社会负有更多的社会责任,要在现实生活中树立社会公平的观念,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坚决摈弃“金钱至上”的观念,以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获取经济回报,积极地尽自己的力量为这个社会做尽量多的贡献。我们应积极响应国家的号召,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把自己的能力发挥在祖国最需要的领域,积极支持国家的扶贫建设,为和谐社会的构建贡献自己的力量。

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福祉学院

14级城市管理系 张洪志

202_.11.14

第五篇:关于公平与效率的关系

关于公平与效率的关系,我们长期以来的提法是“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这一术语最早是由学者在1985年的调查报告中提出。改革开放之初,为迅速打破平均 主义吃“大锅饭”的低效率局面,党中央提出要优先强调效率。党的十三大明确提出“在促进效率提高的前提下体现社会公平”。

1993 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正式使用“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这一术语,强调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必须“建立以按劳分配为主体,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收入分配制度,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走共同富裕的道路”。党的十五大报告坚持这一提法的同 时,又强调诚实、合法致富,取缔非法收入,调节过高收入,防止两极分化。

党的十六大报告在支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提法的同时,对二者的关系和如何落实这个政策有了更为明确的规定,第一次从不同的层面上界定了二者的不同地 位,即“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再分配注重公平”。并提出了实现共同富裕目标的四个要求:合理调节少数垄断性行业的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扩大中等收入 者比重;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坚持了十六大的提法,同时,提出要加强对垄 断行业和个人收入的监管。

然而,202_年10月,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的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却没有出 现“效率优先”的提法,而是主张“正确处理按劳分配为主体和实行多种分配方式的关系,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注重社会公平,合理调整国民收入 分配格局,切实采取有力措施解决地区之间和部分社会成员收入差距过大的问题,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在党的重大会议上第一次提出了“社会公平”概 念。在十六届五中全会的讲话中,胡锦涛还提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必须以“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为目标”,使公平的外延扩展到民主法制建设方面。202_年10月,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 不但没有出现“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这样的字 眼,而且提出了“更加注重社会公平,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明确要求。

理性精神与科学的态度已经体现在中国社会对效率与公平关系的认识演变中。总书记在讲话中指出:“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处 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课题。讲求效率才能增添活力,注重公平才能促进和谐,坚持效率和公平有机结合才能更好体现社会主义的本 质。”这表明当代中国共产党人对效率与公平关系的认识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当代中国社会的发展,过去离不开效率,现在离不开效率,将来也离不开效率。我们 尚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也就是邓**所说的“不够格的社会主义”阶段。之所以这样讲,就是因为我们的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不高,社会的经济基础不坚实,人 民群众的物质财富不宽裕。我们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必须大力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提高效率。

在这样的背景下,我们做出了更加注重社会公平的政治抉择。更加注重社会公平并不是对追求效率本身提出质疑,而是对这些年来在“效率优先”的口号 下出现的不公平结果提出质疑。我们不仅要通过改革“把蛋糕做大”,更要通过改革“把蛋糕切公正”,努力使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其他群众共同享受到经济社 会发展的成果。只有这样才能让改革真正赢得人民群众的支持,也才能让改革真正继续进行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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